必全绿化
2012-12-25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0)
广州市天河公园原主任兼党支部书记陈文宝受贿14.7万元,为经营天河公园游乐项目的三名商人在铺设水泥路、更换游戏设备过程中提供便利。被告人对一审十年有期徒刑的判决提出上诉,被二审广州中院驳回,维持原判。
一审天河区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1年3月,被告人陈文宝在担任天河公园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负责全面管理天河公园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其办公室内先后多次收受了经营该公园游乐场项目的钱某垣、刘某、周某斌(均另案处理)贿送的财物共计12.4万元及北京29届奥运会特许纯金“国家体育场”和翡翠镶金纪念章摆件1套。2011年3月23日,陈文宝向天河区检察院自首,并交代了部分受贿事实,次日被检方刑事拘留。案发后,陈文宝退出赃款6万元及财物。
钱某垣证实,2008年底,为在西门入园的路段铺设水泥路,其将5万元送到陈文宝的办公室后,向陈文宝提出请求,陈文宝同意并收下钱,事后钱某顺利完成水泥路的铺设。而陈文宝对此辩称,收取钱某的5万元是用于解决天河公园的经费问题,是用于公用开支。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证人钱某垣与陈文宝就贿送款项的时间、地点、缘由等诸多细节的陈述相吻合,足以认定钱某垣是为游戏设备的更换以及水泥路铺设问题而找到陈文宝并送给其款项,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必全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