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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

   日期:2014-12-31     浏览:42    评论:0    
必全绿化 2012-12-21 来源:济南日报 作者:孙晓刚 (0)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今年是住建部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20周年,也是我市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10周年。最近,国家住建部提出新的要求,在“国家园林城市”的基础上,努力建设“生态园林城市”,这也是济南在全省率先实现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内容。园林绿化事业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市委、市政府推进“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总体战略的重要抓手,也是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重要内容。回顾济南园林绿化事业发展的历程,不仅是一个梳理思路、总结经验的过程,也是一个分析形势、展望未来的过程,对于新形势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布局中找准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定位,实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泉城,具有十分重要与深远的意义。

  一、把园林绿化事业摆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位置,努力形成持续加力的生动局面

  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园林绿化工作,把其摆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千方百计加以推进。1997年,我市以省委、省政府提出“济南五年大变样”总体战略为契机,正式启动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召开城市绿化暨创建园林城市动员大会,制订并颁布了《实施方案》,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的力量,协调推进创建工作。自此,争创国家园林城市的各项工作迅速展开,园林绿化事业步入投入不断加大、措施不断增强、变化不断加快的新阶段。我市先后实施了五期造绿工程、蓝天工程和容貌工程,建成了以泉城广场为代表的总面积达107公顷的市、区级绿地广场35处。完成了“一环九射”造绿工程。开展了绿化“五进”(进庭院、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街道)行动,培养省级花园式单位(小区)40个、市级花园式单位、绿化先进单位417个。结合全民义务活动,对47049公顷规划范围开展了植树造林、荒山绿化,治理荒山190座,完成造林14.7万亩,植树2156.1万株。加快公园景区建设和扩建改造步伐,实施了三大名胜扩建改造,建成红叶谷生态文化旅游区以及药山公园、华山公园、匡山公园等区属公园,增加公园面积81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分别由 1996年底的30.24%、26.97%和5.01平方米上升到2001年底的36.8%、31.52%和7.2平方米,城市面貌焕然一新。2001年5月,我市顺利通过省级园林城市现场考核,被评为“省级园林城市”。2002年12月,被建设部授予“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二、完善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全方位推动园林绿化事业发展的工作格局

  取得“国家园林城市”这个“国字号”招牌之后,我市以“国家园林城市”作为新起点,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迅速形成新一轮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发展的热潮。截至2011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7%、33.6%和10.3平方米。

  (一)管理机构和法规不断完善。2010年,济南市园林管理局更名为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挂济南市名泉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成为市政府直属财政拨款的正局级事业单位,进一步强化对园林绿化事业的管理。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济南市市区绿地广场管理规定》、《关于市属公园对市民晨练和晚练活动免费入园的规定》、《关于加强大明湖风景名胜区开放区域管理的通告》、《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颁布了涵盖《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等12项地方标准的《园林绿化技术标准汇编》,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行业逐步迈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发展的轨道。

  (二)绿地系统规划有效实施。为加强对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地的规划及管理工作,2009年起,我市对2005年编制的《济南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6年-2020年)进行了全方位的修编,不仅将所有五大类绿地与控制性规划内容对接,还结合当前园林发展趋势和相关要求,增加了节约型园林的内容,编制了绿地系统防灾避险专项规划。2010年11月《济南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年-2020年)通过专家评审。同时,结合绿地系统规划的修编,对绿线重新进行划定,由园林绿化局与规划局进行对接,为济南市城市绿化建设管理提供依据。

  (三)节约型园林建设卓有成效。济南市在绿化建设中,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生态优先、以人为本、节约高效、长效管理”原则,做到规划设计科学化、绿化建设生态化、资源能源节约化,突出泉城特色,努力打造生态良好、舒适宜人的城市园林绿地系统。一是依托原有的山坡林地、河湖水系、湿地等自然资源,建设各级各类公园、景区。在植物多样性的基础上,大力推广和应用乡土树种,提倡仿自然的植物配置及耐粗放管理的地被植物,减少后期管理成本。注重改变园林种植结构,增加区域内乔、灌木的应用,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增加林下活动空间。二是保护好现有城市绿地,及时查处占绿、毁绿行为,在城市道路改造中,保护好蕴含城市历史文化内涵的大树。三是大力推广新技术、新材料。针对城市绿化的薄弱点和发展需求,积极开展城市绿化课题研究,推广新优植物品种、“有机护根覆盖物”等新材料以及生态袋立体修复等新技术等,城市绿化科技含量不断提升。四是注重节水、节能、节材技术在园林中的应用。建设中水处理站,铺设灌溉管线,利用中水进行植物灌溉。积极开展立体绿化建设,缓解绿化用地紧张的问题。充分利用自然能源,如风能、太阳能、水力等,实现安全清洁的园林绿化建设养护和日常管理。

  (四)全民参与园林绿化的氛围基本形成。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园林绿化的重要意义,增强全民生态意识、环境意识、绿化意识。通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花园式单位(小区)创建、绿地认建认养、屋顶绿化等工作,构建市民参与城市绿化的通道和平台,形成全社会关注绿化、建设绿化、爱护绿化的良好氛围。

  三、大力实施系列重点园林绿化工程,努力打造蜚声海内外的美丽泉城

  我市把保持泉水持续喷涌和重要公园、重点道路的绿化建设作为推进园林绿化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先后打造了一批独具泉城特色的代表性工程,成为改善城市生态、提升城市形象的名片。

  (一)泉水实现持续9年喷涌。多措并举加大保泉力度,逐步减少地下水的开采,加强泉水补给区的保护,自2003年9月6日群泉复涌以来,至今实现了持续9年喷涌,改变了30多年来停喷断流的局面。多次对全市名泉进行普查,建立名泉档案,成立济南名泉研究会,2004年重新评定七十二名泉并划定十大泉群。对芙蓉泉、王府池子等50余处名泉进行抢救修复,刻立名泉碑几十处。加大了《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及保泉宣传力度,制作了《泉水甲天下》等宣传片,提高了市民保泉爱泉意识。积极推进名泉申报世界自然与人文双遗产,2009年9月,济南名泉被国家住建部列入第二批《中国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

  (二)公园建设取得重大进展。2004年,实施了济南植物园(2006年9月更名为泉城公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并免费向市民开放。2006年,新建济南植物园,总面积5000亩,共引种、栽培植物360多种、350余万株,新建植物科普馆及12个植物专类园,成为集休闲娱乐、旅游度假、科普教育、园林艺术欣赏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生态旅游景区。2009年9月,建成总面积345公顷的济南国际园博园,并成功举办了第七届园博会,国内外参展城市(机构)、室外展园分别达到91个和108个,创造了参展范围、展园面积、植物种类、环保节能等多项历史新纪录,并荣获中国工程质量最高奖——— 鲁班奖。2009年9月,大明湖扩建改造工程如期竣工并向社会免费开放,新建超然致远等八大景区,风景区总面积由74公顷扩大到103.4公顷,大明湖景区由过去的“园中湖”变为“城中湖”。2007年,实施环城公园综合整治和护城河通航工程。2010年12月实现护城河与大明湖全线贯通,形成长6.9公里、环绕明府城的泉水游览景观带。由“一环”(护城河)、“一湖”(大明湖)、“一城”(明府城)组成的济南市泉城风貌恢复与保护项目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2010年,先后实施了济南森林公园建设、百花公园环境改造提升工程,并免费开放,为市民提供了舒适、优美的生态游憩场所。在加大市级公园建设的同时,充分发挥山体、湿地自然资源优势,大力开展区级公园、湿地公园建设。截至目前,共建设洪山公园、郎茂山公园等区级公园30余处,建设济西湿地、黄河玫瑰湖等湿地公园10余处,为市民提供了新的休闲、娱乐和健身场所。

  (三)城市绿化实现新的突破。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理念,完成了经十东路、泉城路、经一路、旅游路等100余条道路的绿化建设、改造与提升。经十东路被评为济南“五年大变样”十佳建设工程(景观)之一,获山东省人居环境范例奖。坚持推进全民义务植树、荒山绿化、大环境绿化、破损山体治理、立体绿化以及拆墙透绿、拆违建绿等各项工作。十年来,在中心城区建设、提升休闲绿地和游园100余处。全市共栽植各类乔、灌木4400余万株,新增绿地5000余公顷,栽植垂直绿化植物59.2万米,建成屋顶绿化11.6万平方米。目前,城区内各级各类公园、游园星罗棋布,道路绿化自然生态、绿树成荫,河道等防护林道构筑起城市生态屏障,市民走出家门不远,就有绿地供休闲娱乐。

  四、以创建“生态园林城市”为新的目标,在更高起点上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现跨越提升

  国家住建部于2004年启动了“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对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为在更高起点上实现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跨越提升,我市将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国家住建部关于《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和分级考核标准》及市委市政府“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的工作部署,结合“全国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水生态文明市”创建活动,全面展开“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以增加城市绿地面积、优化绿化结构、调整绿地布局为重点,力争到2015年,各项指标基本达到生态园林城市要求,强力推动生态文明济南建设,努力实现城市园林绿化事业持续跨越发展。

  (一)做大增量、提升质量,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按照总量适宜、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原则,进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建设。一是提升老城区绿化质量。老城提升中,结合片区开发,按照不低于新区开发的规划绿地标准,留足绿化用地,逐步提高老城区建设绿化质量。二是做大新区绿化增量。新区开发中,适度提高绿地规划建设标准。高起点规划建设一批精品道路、河道附属绿地和公园绿地,确保城市整体绿化指标不断提高。着力抓好西部城区、东部城区和滨河新区绿地系统建设,按照不低于生态园林城市指标要求进行绿化规划,并高标准建设,实现新区开发绿化总量拉动。三是加快生态隔离带(区)建设。采取积极主动的生态隔离带建设模式,加快实施玉符河、巨野河等河道及绕城高速环线等城市生态隔离绿带规划建设;全面加大近郊山体绿化力度,按规划逐步形成部分生态隔离带。四是突出泉城特色。精心实施泉城特色风貌带景观建设,加快推进明府城百花洲片区整治工程、大明湖-小清河通航工程,整合大明湖、趵突泉、护城河、明府城等风景园林资源,创建成5A级景区;做强做活水的文章,大力开展千佛山、龙洞风景名胜区保护开发建设及市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做大做深山的文章,努力突出“山水泉城”园林特色。

  (二)突出重点、彰显亮点,着力实施“三大行动”。一是城市绿化行动。全面加强道路、河道及公园建设,重点实施济西湿地等3个湿地公园、小清河等5条河道、郎茂山等10个山体公园、二环西路等30条道路绿地建设工程,新建绿地1000公顷,中心城区逐步形成“三环三横四纵,多楔多点多线”的绿地布局结构。二是公园景区提升行动。全面加强公园景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实施中山公园扩建等重点工程,积极推进龙洞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适时启动建设工作。开展“贴心景区”建设活动,提升公园景区环境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名泉保护管理行动。坚持保护泉源、泉脉和保护泉眼、泉系并重的原则,加快《济南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和《市区四大泉群保护详细规划》编制,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着力加强对泉水补给区和重点渗漏带的保护,建立科学保泉体系,确保泉水持续喷涌;规划建设城区第五大泉群白泉公园;策划与筹备2013年首届泉水文化节;加快推进济南名泉申报世界遗产进程。

  (三)创新思路、优化手段,建立“三项保障机制”。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绿化推进工作机制。加大对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管理力度,确保城市绿化按规划高标准建设。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理顺管理体制,保护和利用好风景名胜资源。大力改善园林绿化执法环境,建立起高效快捷的执法联动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城市绿化的资金投入。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积极拓宽城市园林绿化融资渠道,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积极加强与中国绿化基金会的合作,广泛募集社会资金,鼓励单位和个人采取投资、捐资、认建、认养等形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城市绿化督导考核和社会动员力度。将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纳入各县(市)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切实提高各级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重视,加强指导,严格考核奖惩制度,保证园林绿化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积极做好园林绿化宣传工作,增强市民生态文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参与、爱护绿化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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