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全绿化12月14日消息:在秋冬季造林绿化大会战中,冀州市北漳淮乡从群众意愿出发,从利益调整入手,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坚持“制度化、市场化、属地化”原则,结合林权制度改革,引入市场机制,造林绿地全部由大户承包,真正做到了“林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比例分成。北冯管村采取大户承包、比例分成的办法,由一个有资金实力的大户承包植树任务,从挖坑到种树到浇水涂白,全部由大户自己负责,村里负责协调提供树苗,协调把无争议的土地给该大户用于种树,上级发放的占地款,是谁的地归谁。8年后,按成活率由村集体与该大户对卖树所得进行分成。村集体没花一分钱,顺利完成了3500亩造林任务。
集体所有。南榆林村采取集体出资种树、林地归集体的办法,既化解了村里存在着的矛盾纠纷,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又打消了群众不愿种树、不敢种树的顾虑,促进了造林绿化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有益于增加集体收入、壮大集体经济,为村里兴办公益事业建起了“绿色银行”。
定向承包。地处106国道一侧的杨庄村人均一亩地,群众种粮的需求比较强烈。村里动员一个有植树积极性的大户联合自己的亲朋好友,与不愿意种树的群众进行了土地置换,村里统一组织机械挖坑,费用由本户负担,上级补贴、植树收入全部归该户所有,村里协调提供树苗。利用这种方式,完成了40亩的绿化任务。
土地流转。南杨家庄村结合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采取把两个通道绿化林地,以及村北剩余的300亩耕地全部予以流转,然后再从别的地方给群众分地的办法,既解决好群众种粮的现实问题,又为土地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奠定基础。
招标买断。解村采取村集体统一种树、种完树后招标买断的方法,目前,植树任务已经完成,正在酝酿具体招标办法。北漳淮、肖家庄等其他村也正在按照这种办法进行操作,明确林权,明确管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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