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全绿化12月14日消息:林业在解决“三农”问题中具有重要作用。现代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迫切需要破除制度性障碍。理顺林地产权关系,有利于激发林农创造活力,盘活森林资源“存量”,做大森林资源“增量”,促进林农增收致富;深化集体林改,有利于调动社会力量办林业,加快林业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林业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焕发林业发展活力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动力。重庆市在森林分类经营基础上,全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发展方式转变,探索兴林富民的有效途径,形成了多形式、多层次、多方位的林改新格局,实现了林业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目前,以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等为主要内容的配套改革正朝纵深推进,重庆市林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性建设加快推进。如今,围绕群众增收和生态文明建设,林下种养殖、林产品加工等林业产业发展可以说是路通气顺。
还权于民:林农找到致富新路
重庆市自全面启动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改以来,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落实到千家万户,还权于民。2009年底,全市主体改革基本完成,5472万亩集体林得到确权,532万农户领到了林权证,实现了林农“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成为全国首批基本完成主体改革的省区市之一,主体改革“五年任务三年完成”的目标圆满完成。
林改的推进犹如一股春风,手里捧着林权证这颗“定心丸”,农民找到了致富新路,对林业发展的前景越发看好,造林和管护积极性高涨。
“现在这些竹林可是大家的宝贝疙瘩。”说这话的是重庆石柱县沙子镇盘龙村村民唐治田,他口中的竹林就是沙子镇农户几乎家家都有的冷竹林和白夹竹。前些年,由于林子权责不明确,没有客商问津,竹林资源白白浪费。林改后,明晰的产权吸引了客商前来投资发展竹笋加工业,竹林的价值日益提高,村民对确权后自己家的竹林倍加珍惜,从以前的“不搭理”到现在精心管护,态度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竹林也真正成为当地群众的一个固定的现金收入渠道。
“林改主体改革确权颁证后,很多林农利用手中的林权进行林地流转,发展林下产业、旅游等,林业成为农民新的致富之路。”市林业局副局长邓东华说,林业经营方式的转变,让农民收入大幅增加。2011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林业的收入突破600元。近年来,仅农民自发造林、合作造林面积就达200万亩,比林改之初增长了2倍多,有效地解决了造林、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问题,森林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林权流转:林木资源变身林业资本
落实林权只是第一步,如何让这些林木资源发挥出更大效益,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才是根本,这也是林改配套制度改革的初衷。
重庆市从推进单一林地经营权流转入手,创新流转方式,指导各地大力推进森林景观资源使用权的流转,推行“森林景观也值钱”、“社会也可以买生态”等新观念,充分挖掘林木景观价值。
在重庆南川,当地就通过推行林地联营和森林景观资源流转模式,促进林地林木适度规模经营。全区12家单位与2.8万户农民联营,联营林地面积21万亩,森林景观资源流转面积达8万多亩,流转金额近400万元,使林农得到实惠,投资业主获得发展商机,主管部门树立形象,政府赢得口碑,实现了多方共赢。
“实际上,我们流转的这些林木资源,现在本身就是一种林业资本。”重庆南川一企业负责人介绍,林改后,企业可在规定范围内对流转林地拥有处置权和经营权,从而可以通过市场运作获取效益。而相关要素市场的建立,又让他们有机会接触到这些资源,这是他们进入林业这个领域的两个关键因素。
纵观全市,正是在这两个因素的影响下,长年被忽视的山林甚至荒山如今都成为了“香饽饽”。目前,全市以转让、租赁、拍卖、联营等形式流转山林4100宗、810万亩,流转金额11.5亿元。
“落实林权后,配套制度的改革,特别是林权的有序流转,直接推动了林木资源商品性的凸显。”市林业局林改处处长张晓勇说,在探索林权配套改革的过程中,重庆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在24个区县建立起了林业要素交易市场,林地交易流转逐渐规范,价值进一步提升,林木资源已变身为一种林业资本融入市场快速流动。重庆涪陵林权交易所挂牌成立至今已完成林权交易项目16宗,林地面积达6.4万余亩,交易金额超过4000万元。
吸引社会资金:林业多种经营方兴未艾
盘活林地资源,发展林业产业,必须调动各方资本,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林业建设。
实践证明,开展集体林权抵押贷款将释放林业资源的巨大潜能,是破解林农发展、林业融资难瓶颈的最有效途径。重庆市加强政策指导,推进银林合作,创新信贷模式,林权抵押贷款规模日益扩大,累计达到111.7亿元,林农融资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林地资源变成林农的现金收入。
为了解决农民“小林业”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重庆市积极支持社会资本投入组建植树造林、森林管护、林下种养殖等专业合作社,推进林业多种经营,成功探索出林禽、林药、林菌等林下经济经营模式,走出了一条“不砍树也能致富”的新路子,带动了更多农户增收。
2010年,重庆梁平县山王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成立,走上林下养殖野猪、香猪的路子,共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带动周边5个镇乡1000多户农户从事野猪、香猪养殖,使入社社员年均收入在6万元以上,比入社前增收3.2万元。
通过造林补助、贴息等扶持措施,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木材基地、种苗基地、林果基地等产业空前高涨。截至目前,全市投资发展林业的社会资本累计超过138亿元,林下经济发展总面积达到500万亩,产值达到70亿元,带动180万林农致富增收。
为生态文明建设夯实制度之基
■观点面对面》》
——访市林业局局长吴亚
重庆日报:重庆市为何持续不断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吴亚:从2008年起,重庆市就开始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全国率先完成主体改革任务的省市之一。之所以这样重视林改,是因为林权制度是林业发展过程中最核心的问题,如果不打破和理顺林地产权关系,就无法真正打破林业发展的最核心瓶颈。如今,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要求我们进行生态建设,还要求我们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赢,这就要求我们更进一步地深化林改,持续、快速、有效地推进林权配套改革,为林业产业发展夯实制度之基。
重庆日报:下一步重庆市林改的重点是什么?
吴亚:下一步,我们的主要工作一方面是巩固改革成果,全面开展“回头看”,认真做好主体改革查漏、补缺、纠错工作,清理、整改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签订合同、勘界发证等重点环节存在的问题,使主体改革不留后遗症,提高改革质量。
另一方面就是进一步深化配套改革。高举“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大旗,围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抓紧健全完善“四项制度、一个体系”。积极探索林地、林木“两权”分离配套改革试点,采取转让、租赁、入股、联营等多种方式推进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完善集体林权流转制度;加大林权评估,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开展森林保险试点,实现森林保险全覆盖,完善林业金融支撑制度;坚持“谁造谁有”原则,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落实财政贴息政策,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不断提高良种造林、抚育、管护的财政补贴标准,完善林业公共财政制度;加强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健全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职能职责,搭建林业产权交易平台,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