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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应保护不应逐利

   日期:2014-12-31     浏览:43    评论:0    
必全绿化 2012-12-07 来源:人民网 作者: (0)

  享有盛名的黄鹤楼、滕王阁、岳阳楼等“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楼”,之前传出计划集体“打包”申遗的消息,引发各方关注。而后在一个论坛上却传出消息:中国文物学会历史文化名楼保护专业委员会负责人称“还没有达成完全统一的意见,还在协调中”。

  时下,国内一些地方申报“世界遗产”的工作仍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如果这股“申遗热”是出于保护和延续人类文化瑰宝的目的,自然是值得称道的。但从中也能感觉到一些不和谐的音符,一些地方“申遗”工作醉翁之意不在酒,往往把目光盯在经济利益上,急功近利,哗众取宠,申报前热火朝天,申报后温度下降;申报前抢“牌子”,申报后要“票子”;一旦申报成功,日思夜想的是立竿见影的经济效益,至于什么保护遗产、爱护遗产,都抛到了脑后。这种只“申”不“保”,借“申”生财的做法,自然给遗产申报和保护工作蒙上一层阴影。

  世界遗产保护面临经济开发的困惑和尴尬。尤其是超容量旅游和错位性旅游开发,对国内“世遗”构成了极大威胁。尽管在世界遗产地开发旅游资源是展示“世遗”的一种方式,但对于“世遗”本身来说,旅游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稍不留神,旅游资源的超常开发就可能给“世界遗产”带来灭顶之灾。近年来,围绕世界遗产资源市场化经营问题,在政府部门、产业界和学术界,引起不小的争论。不少有识之士大声疾呼,人类要站在对人类文明、对历史负责的高度,认清世界遗产的本质,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并由国家成立专门的世界遗产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法律,完善管理机制,才能正确处理好保护和利用的矛盾,使中国的“世遗”项目得以永续利用。

  经过20多年的探索和研究,中国已经总结出一些基本的经验和教训。一些遗产地和风景区的政府已经意识到遗产的价值和保护利用的重要性,并着手采取一些保护措施,如拆除商业性非遗产建筑物和构筑物,尽量恢复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但从总体来看,国内“世遗”项目仍面临着严重威胁,亟待采取措施加强保护。

  尽管目前中国的遗产地没有一处列入濒危名录,但中国的“世遗”保护现状仍不容乐观。对此,一些专家学者提出建议:一方面,加快世界遗产保护的立法步伐,建立国家遗产保护的管理机构,成立保护遗产专家委员会,结束“世遗”项目保护和利用存在的政出多门、管理混乱、保护不力、利用低下的局面;另一方面,按照《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公约》有关保护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要求,整治世界遗产地,正确处理遗产、旅游和地方经济之间的关系,同时,国家给予适当的财政支持。申遗与旅游开发并不矛盾,既要从申遗的申报程序上,保证文化保护的纯粹性;又要从旅游产业发展的模式上,打破“门票经济”的怪圈,让文化遗产成为旅游的一个环节而非全部。也就是说,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不仅要从体制机制上加以保障,更要从发展方式上予以根治,要像维护生态环境一样,保护好文化遗产。

【编辑】必全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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