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无数的事实反反复复证明了一个逻辑:违规建筑是腐败的宣言书和举报信,哪里出现违规建筑,那个建筑里必然蕴藏着腐败,至少存在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失职渎职也是一种腐败。
重申上述感慨,缘于看到了今天的三条新闻。一条是陕西延安市规划局“眼皮底下的违法建筑”下泛沟“三产”住宅项目和石佛沟村“三产”住宅项目,已建成的8层楼房、总面积超过2.5万平方米,12月上旬将全部拆除。部分村干部收受房地产商数百万元贿赂,相关部门公职人员存在违法违纪事实,其中涉嫌犯罪人员已移送司法机关。(12月4日《工人日报》)另两条是,北京昌平区北七家镇郑各庄村委会非法占地建设“水城御墅”项目,目前已拆除一栋,正在逐步推进此项目后续拆除;北京高杨伟业农业发展司非法占用密云县穆家峪镇辛安庄村集体土地项目,已被停建、停售、断水、断电、查封施工现场、拆除销售广告牌,非法占用的耕地将恢复土地原貌。(12月4日《人民日报》)
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建筑被责令停建和拆除,其中猫腻初步暴露,按说,这大快人心,但我却兴奋不起来。巨量的土地被非法占用、巨量的违规建筑拔地高耸,相关监管机关即便再“耳聋眼瞎”,也不可能不知晓,问题是他们故意不作为,有意开绿灯,放纵违建。他们之所以有法不依,失职渎职,是因为“吃人嘴软,拿人手软”,被人家金钱“炸弹”炸崩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理念和底线,成了违建者尤其是无良房地产大佬的“雇佣军”和“巴儿狗”。让人悲哀的是,非法建筑、违规建筑并非只是少数地方的现象,而是普遍存在,多年来一直存在,并且愈演愈烈着。虽然时不时地也有像现在的陕西和北京对违建动真格的情况,但这不过是撞到了枪口上的运气不济的兔子,面广量大的都是“既成事实,不了了之”。即便是撞到枪口的兔子,也是拆了完事,并不追究成因,问责监管部门。如此,违建不“野火春风”就不正常了。
不仅房地产商的大违建是通过收买监管部门得逞的,就连平民百姓的小违建也是通过这种手段实现的。一些地方建设监管人员辛苦得很,在大街小巷、乡镇村落四处巡查。但是,发现违建又怎么样?不是当真果断严禁,而是虚张声势吓唬一番,待到奉送“红包”以后,便施工照旧,违建迅速完成。前不久,我在江苏某县城采访发现,当地数十家居民争相赶在拆迁前突击违建,建设局执法人员前来勒令停工,并推倒了一户违建砖墙,以示警戒,后经村干部斡旋,每户孝敬3000元“红包”后,违建便无人再问,全都起来了。只是后来拆迁中,所有违建一律不予补偿,“偷鸡不成蚀把米”,惟有执法的公仆心里窃笑。
我认为,拆除违建,无论成绩多么大,都是糗事,都不值得高兴。须知,拆违无论于国于民都是“百害而无一利”,每拆除一处违建,都造成部分或大量的资源浪费,都造成法人或公民的财产损失,都或多或少地酿出矛盾和不和谐,而损失最大的莫过于公权力的威信。如果能把违建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让其形成事实,那也就不会有拆违的烦心破事要兴师动众地处理,上述所有的“不幸”也就一概不存在了。
对违建,关键需要源头遏制,不让其露头冒芽,稍见蛛丝马迹,就盯住不放,坚决溺死之。这就要靠建设执法部门恪尽职守。打个比方,不管是哪个家庭,老鼠猖獗,肯定是那家的猫出了问题,或“打酱油”了,或打瞌睡了,或收了老鼠的贿赂变成内奸。所以说,违规建筑是监管腐败的宣言书和举报信。不管哪里出现违建,首先把监管部门的头头和执法人员拿下,严肃问责处罚,绝对错不了。也只有这样,才能警示有关执法部门清正廉洁,严格执法,从根本上消弭违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