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起步早、措施实,石林县生态创建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今年,已成功创建市级生态村7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5个,又在全市率先启动国家生态县申报工作。
长期以来,石林始终重视生态创建工作,将其作为全县“四创两争”工作的重要抓手,全力推进生态建设。早在2004年,石林就在全省率先提出“生态美县”战略目标,并于2006年将其写入石林县“十一五”规划,确定从2006年起每年由县财政筹资1000万元作为“生态美县”专项资金,支持生态创建工作。2008年又提出创建国家生态县目标,并制定了《石林彝族自治县生态县建设规划》。截至目前,全县成功创建市级生态村7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5个、生态村2个。今年,石林又率先启动国家生态县申报工作。
石林以5大创新机制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领导联系制,县级领导对应联系到乡镇和村;一票否决制,把创建工作与年度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宣传曝光制,新闻媒体从正反两面树立典型、鞭策落后;工作周报制,创建工作进展一周一报;督查问效制,建立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均成立生态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职人员、办公场地、工作经费。县对乡镇和县直部门、乡镇对村委会和乡镇直属单位、各单位对内部科室和干部职工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生态创建扎实推进。
针对财政资金投入有限的问题,石林采取财政投一点、部门帮一点、社会捐一点、乡镇集一点、农民筹一点的“五个一点”多元化投入机制,有效减轻资金压力。今年,全县12个开展市级生态村创建的村均存在基础设施条件差、自然环境恶劣等困难。为此,石林及时制定保障措施,在原有投入基础上,由县创建办再给每个村安排2万元工作经费,同时,要求县直对口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蹲点指导、干部职工进村共建。通过多项举措,最终使12个村的生态创建工作一次性顺利通过市级复核。
今年以来,石林县整合多部门资金共3199万余元,聚焦生态创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开展以“六清六建”为抓手的农村环境整治,为石林县申报国家生态县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