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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禁以园养园 还要迈过多少坎

   日期:2014-12-31     浏览:136    评论:0    
必全绿化 2013-05-13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 (0)

  住房城乡建设部5月9日发出通知:各地要强化绿线管制,保障公园绿地性质,严禁“以园养园”,确保公园姓“公”。

  而5月初以来,一些南京市民陆续向本报反映:莫愁湖公园北大门以建设旅游服务中心的名义,占用沿湖绿地1.24万平方米,用于新建楼房和地下停车库。还有网友发帖议论:其实质,是公园和房地产商联合开发房产!

  上有禁令已颁布,下又面对市民、网友非议,莫愁湖公园管理方有何说法?

  记者昨踏勘现场看到,水西门大街上,莫愁湖公园南门的东西两侧早已商业开发,比如荷风茶楼、浦发银行等,而银行所在建筑物不少“空房待租”;汉中门大街老街区的公园西北角,蓝湾咖啡等商业设施,星罗棋布。“那么多的房子,都是公园出租的。”公园南门附近的居民老高告诉记者。公园北门外,附近的店主余师傅说,虽然看过项目规划和公示,但认为“还是应该种些花草、绿地,一眼就能看见湖,那多好”!

  “莫愁湖北门,拟建的是‘旅游服务中心’,是公园创建4A景区必需的配套。”5月10日,公园方回应,服务中心沿湖部分的楼房仅设计一层,其它为2到3层且限高12米,“充分考虑了透绿、环保和周围的建筑设计”,而“4A景区必须有旅游服务中心,且须配备一定泊位的停车场”。

  那么,对公园建房出租作何解释?

  “直接原因,就是包袱重。莫愁湖公园在1991年和玄武湖公园一起列为南京市自收自支的两家公园,从此没有政府的一分钱补贴。公园的运营、管养要花钱不说,每年要养活员工330多人。”莫愁湖公园管理处策划部部长李军说,直到去年,150多名退休人员才改为社保工资,目前公园仍承担其部分工资,“公园职工工资待遇很低,高工每月才3000多元,新进大学生拿2000多元。”

  从今年起,莫愁湖公园由市旅游部门移交区旅游部门主管,在南京已是唯一的“自收自支”公园(玄武湖公园2010年起免费开放获财政支持),公园管理处认为,“景区的物业出租,并没有违反景观规划和保护。”近年来,公园利用区位优势,在符合城建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建设和出租门面房,增加了一些物业收入。建邺区旅游局市场科科长朱汉宇认为,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莫愁湖公园结合自身条件出租楼房,履行了正常手续并审计,也是可以理解的选择。

  而景区拟建的“服务中心”,是否包括“商住房”?

  李军称,旅游服务中心主要供游客、导游休息和展览及销售旅游文化产品。“公园拥有所建楼房和停车场的100%产权,所需资金除了自有和政府支持,还有来自外部公司的融资;作为回报,中心建成后,外部公司具有部分楼房一定年限的使用权,且只能用于经营旅游文化产品。”

  面对公众质疑,李军坦言,创建4A级景区需要配套服务中心、停车场,规划和建设都会经过合法手续的。这个工程在2009年曾规划公示过,后来有市民反对,加之考虑到规划方案的半地下停车场影响整体景观,市领导建议调整建设方案,“但并不是因为少数反对意见而停建的”。朱汉宇表示,莫愁湖北门配套旅游服务中心和停车场,除了反对声音,还有很多市民向南京市政府服务呼叫中心“12345”反映:为何公园北大门迟迟不建设。这些说明,对公园北大门的开发建设,市民意见不一致,“这是正常的。目前我们区里正在加紧办理莫愁湖公园管理事宜的移交手续,尚未发现公园方存在违规行为。而待移交手续完成后,公园的管理、规划和建设都会得到进一步规范。”

  那么,如何看待住建部严禁“以园养园”的禁令?

  “解决‘以园养园’等问题,不是不可能。关键是,首先要解决好公园建设、人员等历史遗留问题;其次,各地政府要在机制上保证公园景区有‘能力’抵挡住各种诱惑。”李军认为,只要政府对公园的公益服务给予足够的政策扶持、统筹规划、资金投入,免费开放等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而在南京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城市文化旅游开发研究所所长胡小武看来,对公园景区利用配套的公共建筑从事资产经营,并进行规范和限制,“在这方面,国内一直以来都没有相关法规;而利用物业资产出租获得回报,也就成为许多公园景区长期以来的‘路径依赖’。”

  外有保护、建设约束,内有“吃饭”、发展压力,公园何去何从?

  有专家提出,公园姓“公”,包括其向市民免费开放、禁止“以园养园”、规范日常管理等,这些都需要政府像对待公交等公共事业那样,予以政策倾斜、财力补助,减轻公园管理运营压力。

  “问题的关键,在于公园的‘公益性’一直缺乏明确界定、有力支持。”胡小武表示,要保证公园公益性,政府应该进行财政拨款;存在经营行为,就不符合公益性定位。“从眼下城市公园的现实状况看,住建部‘禁令’本身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将违规行为纳入国家园林城市等考核和复查的‘捆绑监管’,治标不治本,若‘禁令’缺乏实施细则,公园‘非公’灰色空间与‘擦边球’现象就会依然存在。”

  如何实现公园公益性,破解现实的经营模式之困?胡小武特别提出,首当其冲的是,有必要厘清公园及其管理机构的“身份界定”。就莫愁湖公园而言,真正实现公园姓“公”,就要对公园的规划和建设进行统一监管,确保其“公益存在”。在此基础上,把公园既有物业纳为国有资产,并通过特许授权的形式,交由莫愁湖公园的原有职工组建公司或其他公司经营,而非当前由公园管理机构在公园管理、经营上“唱主角”的模式。“其他公园,如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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