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全绿化12月20日消息: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目标要求。造林绿化是林业建设的核心内容,承担着生产生态产品的重要任务,必须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扎实推进科学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奠定坚实的生态和资源基础。
一、造林绿化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物质基础。造林绿化是培育森林资源、提供生态产品的重要载体,也是促进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充分发挥森林功能效益的有效途径,更是巩固和扩大造林绿化成果、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的战略举措,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伟大进程中,肩负着重大使命。
(一)加强造林绿化是实现林业“双增”目标的战略举措。实现林业“双增”目标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坚实基础。造林绿化是实现林业“双增”目标的根本措施。通过严格实施《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1-2020年)》,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科学推进森林抚育经营,从2011到2020年,坚持平均每年造林600万公顷以上,森林抚育经营700万公顷以上,就能如期实现林业“双增”目标,并在修复生态、改善环境的同时,不断积累自然资本和社会财富。
(二)加强造林绿化是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的有效途径。造林绿化的直接产品——森林,可以释氧固碳,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清洁空气,保护生物多样性,减轻自然灾害。以造林绿化为主要内容的林业,已经向开发生物产业、森林观光、保健食品等多元化发展,向森林固碳、物种保护、生态疗养等新领域延伸,向改善人居、传承文化、提升形象等高层次推进,能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产品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造林绿化还是提高生态承载力的重要基础。通过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提升森林功能,可以有效增大生态容量,提供更清洁的水、更清新的空气和更优美的人居环境。
(三)加强造林绿化是繁荣生态文化的重要载体。造林绿化是生态文化传承发展的主要源泉。造林绿化实践所蕴含的锲而不舍、不畏艰难的精神,是中华民族顽强拼搏、坚韧不拔崇高品格的体现,能够砥砺人的品格、提升人的气节。造林绿化成果对提升人的审美情趣和道德情操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城市公园美丽的花木景观,森林公园恬静的自然生态,住宅小区宜人的庭院绿色,能够舒缓人的精神压力,提高幸福指数。造林绿化还可以衍生出特有的文化内涵。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的竹文化、树文化、花文化都与造林绿化密切相关,都是生态文化的重要载体,文学创作的极好素材。
(四)加强造林绿化是促进社会就业的巨大容纳器。造林绿化属于劳动密集型工作,是广大林农最直接、最容易、最可靠的就业方式之一,可以创造大量就业机会。2011年,全国林木培育和种植总产值达1915亿元,创造约20亿个就业工日。近3年来仅森林抚育经营就创造了6.3亿个就业工日,受益人口1200多万,实现人均年增收超过3000元。造林绿化还可以带动原料林、珍贵树种培育和林业生物质能源等相关产业发展,成为区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促进城乡就业、社会和谐。
二、坚持以生态文明理念推进造林绿化科学发展
准确把握造林绿化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切实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造林绿化各方面和全过程。
(一)更加自觉地用生态文明理念指导造林绿化各项规划。要按照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要求,与各地主体功能定位相衔接,充分考虑自然条件和资源环境承载力,调整现有造林绿化规划内容,抓紧制定新的专项规划,努力建设科学合理的生态安全格局。长江、沿海等重点防护林规划,要突出提升生态防护功能,构筑大江大河、沿海生态安全屏障。平原绿化规划,要根据现代农业发展格局要求,加快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构筑高产稳产农田生态屏障,为农业留下更多良田。森林抚育经营规划,要以促进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稳定为目标,优化森林结构,着力提升质量效益。
(二)更加自觉地把祖国大地披上美丽绿装作为造林绿化的重要任务。造林绿化是重要的生态修复措施。要按照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的要求,加大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生态治理力度,加快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步伐,实现可绿化国土全部绿化。
要按照生活宜居的标准,突出强调身边增绿。城镇绿化要努力扩大绿地面积,实现远郊青山绿水、近郊绿色环抱、社区开窗见绿。乡村绿化要加强四旁植树、庭院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实现村外林木环绕、村内绿化成景、庭院花果飘香。要大力推进道路绿化,构建纵横交错的绿色网络。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城乡一体化均衡发展的绿化、美化格局。
(三)更加自觉地把培育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作为造林绿化的主要目标。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是生态安全的基础保障。要尊重客观规律,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在造林上,坚持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造林密度,充分考虑水土条件和适生树种,做到适地适树。坚决反对大树进城、一夜成景等违反科学规律的做法。在抚育上,模拟林分自然演替过程,根据不同培育目标采取不同的抚育经营措施,特别是对低产林,要采取科学改造方式,逐步转换树种,确保森林连续覆盖,杜绝大砍大造。在防控上,突出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大力推广生物防治、无公害防治,切实保护生物多样性。
(四)更加自觉地把制度建设作为科学推进造林绿化的重要措施。造林绿化制度规范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要在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用创新的理念对现有的各类条例、办法和规程加以修订完善,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造林绿化制度体系。政策方面,切实提升造林绿化政策的法律地位,积极推动造林绿化补贴“普惠”制度,建立不同层级的生态补偿政策,给予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的地区更高的生态补偿标准。技术方面,要突出强调近自然培育、保护生态的各项措施,将其融入各项技术规范,优化和完善以国家和区域标准为主导、地方标准为补充的造林绿化技术标准体系。管理方面,要把着力点放在造林绿化监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上,放到加强服务与指导上,把生态效益评价作为检查监督的重要内容,考核评价的硬约束。
三、努力开创造林绿化新局面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造林绿化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推进6方面工作。
(一)着力加强植树造林,实现森林面积新增长。全面实施《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1-2020年)》,落实各级政府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十二五”期间力争完成造林3000万公顷。深入推进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推进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基地建设,突出典型示范。按照建设“两大生态屏障”要求,加强三北、沿海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大以林(草)植被为主的荒漠化、石漠化治理力度,强化工程管理,确保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成果。整体推进国土绿化,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制,创新义务植树组织形式,提升义务植树尽责率。
(二)着力加强森林经营,确保森林质量新提高。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造林与管护并举。组织编制全国和省、县级森林抚育经营中长期规划,优先抚育急需抚育、潜力大、见效快的中幼龄林,重点抓好抚育潜力大省的抚育经营。切实推进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适时转向全面的森林经营,抓好全国森林抚育经营样板基地和国际森林文书履约示范单位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探索建立森林抚育经营理论、技术、政策和管理体系。
(三)着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巩固防控新成果。与国家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相衔接,大力推进《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设规划(2011-2020年)》,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减灾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坚持生态优先,推进无公害防治,重点抓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科学防控。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四率”管理,落实地方防治目标责任制。严格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推进检疫追溯制度建设。研究修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确保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范化、法治化。
(四)着力增加林业碳汇,开拓经济发展新空间。大力开展碳汇造林、森林经营增汇和竹林增汇试点,稳步推进林业低碳经济综合试点,探索开展湿地恢复和荒漠化治理增汇试点。加快林业低碳发展,充分发挥林业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重要作用,推动建成全国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逐步建立林业碳汇基础信息综合平台,系统提供客观、科学、权威的林业碳汇数据。积极推动林业碳汇纳入国家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规范、有序推进林业碳汇交易试点。开展林业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国际碳交易机制等研究,做好履约工作。
(五)着力加强经济林等建设,拓宽就业增收新渠道。抓紧出台经济林、花卉和竹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指导。不断加大木本粮油发展力度,鼓励和支持“公司+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走规模化、集约化道路。落实《全国生物质能源发展规划(2011-2020年)》,推进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加强能源林基地建设指导,开展生物发电和木质颗粒燃料综合利用示范,为保障国家粮油安全、能源安全发挥应有作用。
(六)着力强化监管服务,建立造林绿化管理新体系。推动实现造林绿化从部门管理向社会化管理转变,确保体制更顺、机制更活、责任更落实。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作用,推动造林绿化向集约化、专业化和适度规模方向发展。支持发展承包经营、农户联营等多种营造林组织模式,鼓励各类专业组织通过股份制、招投标等方式参与造林绿化。大力推行合同制、监理制和报账制,提高工程造林质量。完善各级领导造林绿化任期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