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全绿化11月2日消息: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在2014年底前完成本级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自然保护区从批准建立起5年内原则上不得调整范围,从严控制缩小自然保护区的范围。
通知强调,各地政府要把自然保护区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区域,积极建立自然保护区;继续完善森林生态类型自然保护区布局,将河湖、海洋、草原生态系统、小种群物种及自然遗迹的保护作为重点,进一步提高自然保护区总面积占全省面积的比例。
通知要求,要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及监督检查,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和经费来源渠道。目前由市、县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逐步调整为由省级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并由主管部门明确或设立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省、市、县级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经费由其所在地的同级财政在年度预算中予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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