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全绿化10月10日消息:6月中旬和9月中旬,省林业厅督察组两次对葫芦岛市“小开荒”还林和坡地造林绿化工作进行专项督察。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葫芦岛市在9月底制定并着力强化三项措施,努力做好“小开荒”还林和坡地造林绿化工作。
省督察组重点对葫芦岛市部分县(市)区县级以上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集中居住区等重点部位“小开荒”还林、坡地造林绿化进行了现场抽查,并与市、县两级政府主管领导开展座谈,研究解决办法。对此,葫芦岛市制定了加大还林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和加大督察力度等三项措施。按照规定,县级以上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集中居住区等重点部位“小开荒”和25度以上坡地未还林的,今年年底前必须还林;10月10日前完成与土地经营者签订还林协议,“小开荒”、坡地还经济林的,务必于11月20日前完成整地工作,明年春季完成栽植,还生态林的,务必于11月20日前完成栽植。并做好自查,准备迎接省林业厅专项检查验收。25度以下的坡地,要按照省林业厅年初下达的任务,确保3年内完成还林工作。各地要利用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图表,立即对本辖区特别是县级以上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集中居住区等重点部位小开荒及坡地进行深入调查,务必摸清面积与土地属性,同时将两项工程建设任务分解到乡(镇)、地块,落实到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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