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应向“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迈进(图)
“绿化”一直是江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程中的重要目标,“绿道”建设省内领先,“绿带”建设全面推进。特别是今年以来,种树更成为市委、市政府部署的3件大事之一,“森林围城,树林进城”的绿色行动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城市园林绿化日新月异,广大市民很是幸福。绿化的效应远不止让人满眼葱绿的感官享受,行道树、隔篱和绿地的乔、灌、草的叶片,可吸入颗粒物特别如PM2.5的附着体,能有效吸掉空气中的尘埃和有毒气体。可见城市绿化是防治大气污染的重要手段。
但在重视园林绿化之余,笔者认为,作为国家园林城市的江门应深刻领会“绿化”的深刻内涵,适时向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这一更高目标迈进。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目前我国城市建设方面含金量最高的城市荣誉。与国家园林城市侧重城市的园林绿化指标不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更加注重城市生态功能的提升,更加注重生物物种多样性、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的保护,更加注重城市生态安全保障及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加注重城市生活品质及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国家园林城市的更高层次。生态园林城市不仅具有“园林城市”的美学感受,而且具有“生态城市”的科学因素。江门应由重园林向园林与生态并重迈进。
江门具有优越的生态资源,但在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生态保护区的建设。江门海洋资源丰富,但目前只有一个中华白海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可考虑放弃台山市上下川岛旅游开发综合试验区称谓,将川岛群岛和广海湾区打造成国家级的海洋公园或海洋生态保护区。再如鹤山的古劳水乡,可以建设国家级湿地公园为核心,打造成“桑基鱼塘”特色的岭南水乡。还有,以开平碉楼与村落这一世界遗产为核心,建设华侨文化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等。最终建成包括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国家海洋公园(生态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国家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等在内的系列国家级大型生态保护区,加上对大小江河的有效保护,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城山相依、城水相映、城以绿美、人为城本”的生态宜居新侨乡夯实基础。
五邑大学人事处长、教授
刘志坚
五邑大学人事处长、教授
刘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