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城市绿化美化建设步伐,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积极性,破解造林资金难题,穆棱市把市区树木认建认养作为推进“穆棱大地绿化工程”和“三优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有效载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爱我穆棱,绿化家园”为主题的树木认建认养活动。
树木认建认养活动规定,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家庭和个人均作为认建认养主体。其中,四平山生态公园以建设公仆林为主,金城公园纪念碑以南以建设党员林为主,金城公园纪念碑以北以建设青年志愿者林、团员林、成年纪念林为主,西山公园以建设巾帼林、结婚纪念林、公益林为主。树木认建采取“以资代劳”或“以劳代资”的形式进行。以资代劳由认建主体出资,委托绿化主管部门负责,聘请专业队伍对捐资人认建的树木进行建设和抚育管理。以资代劳捐资标准为,市级领导每人捐款不得少于1000元,正科级干部每人捐款不得少于500元,副科级干部每人捐款不得少于200元,一般干部每人捐款不得少于100元。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家庭和个人自愿捐资认建。以劳代资由认建主体组织人力、物力、苗木在指定区域,按照设计要求直接开展植树造林。以劳代资树木栽植单位,要每人栽植一棵云杉,树高1~1.5米,苗木自购,确保成活并负责养护三年。乔木认养期为5年,灌木认养期为2年。认养20棵以上且认养时间5年以上的,可以在绿地内竖立标明单位、家庭或个人名字的标志牌;学生以班、团集体认养20棵以上且认养时间一年以上的,可以在绿地内竖立标明认养班、团集体名字的标志牌,享受在绿地允许范围内组织集体纪念活动的权利;家庭和个人捐资超过2000元的,可以在绿地内竖立标明家庭或个人名字的标志牌,捐资超过5000元的,视为终身认养,可以根据家庭或个人意愿竖立永久性标志;所有认养单位和个人均可获得市区绿化办公室颁发的认建认养证书。
来源: 黑龙江新闻网-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