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口市出台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开始对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单位实行定期专业考核、日常督查整改效果考核和社会监督整改效果考核三项考核,并将综合考核成绩与养护经费挂钩,实行“以奖代补”。
对桥东区、桥西区、高新区及市直绿化单位,季度综合考核成绩合格者,拨付季度绿化养护费;达到良好以上的,奖励季度养护经费的3%;达到优秀以上的,奖励季度养护费的5%;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扣除本季度预留养护费。对于连续三次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地段,由城市绿化行业主管部门收回绿化养护权,进行绿化养护公开招标,重新选定养护管理单位。
来源:河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