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为《良好农业规范》的第25部分,另外24部分包括农场基础、作物基础、大田作物、水果和蔬菜等领域的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规范》对花卉和观赏植物的繁殖材料、土壤与栽培基质管理、肥料的使用、采收和采后处理等环节提出了相应的控制点和符合性要求,并进行了等级规定。控制点和符合性要求的等级分3个级别。其中,1级是基于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的消费安全及环境保护要求,2级是基于1级控制点要求的环境保护和员工福利的基本要求,3级是基于1级和2级控制点要求的环境保护、员工福利的持续改善措施要求。
按照规定,本规范将与《良好农业规范》的第2部分《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及第3部分《作物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结合使用。《规范》的实施将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国家相关认证机构进行,实施办法与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类似,由企业申报,认证机构审核,经审核符合规范的单位获得认证证书。
据了解,《规范》的编制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提出,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归口,起草单位为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管理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花卉协会、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昆明杨月季园艺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的发布,对我国花卉企业的生产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促进我国花卉管理水平与国际接轨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