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晚上9时左右,仪陇县复兴镇一村民向警方举报,有人正在一旧砖厂内将从外面非法收购来的大树趁着夜色装车,偷运至成都。警方迅速出击,一举将不法人员黄某等人挡获。经查,以黄某为首的该团伙人员在当地共非法收购了7棵银杏树,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立案调查。
据了解,9月中旬以来,仪陇县警方连续接到群众举报,称几伙成都、德阳、南充、巴中的苗木商贩,潜入该县一些重点林区乡镇,大肆非法收购银杏、桂花、皂角等珍贵树木,偷运至成都、德阳等地销售牟利。
今年9月11日至22日,成都人刘某、叶某、德阳人彭某、南充人王某、巴中人杨某和仪陇本地人熊某、罗某、赵某相勾结,在仪陇马鞍、金城、先锋等地农村非法收购银杏、桂花、皂角等绿化园林珍贵树木(均为直径20厘米以上大树)11株,欲贩运至成都、重庆等地销售。为逃避打击,他们均采取夜间偷运的方式,同时采取了“先期试探”、“蹲点带路”等反侦查措施。9月以来,仪陇警方周密布控,迅速出击,一举打掉了8个非法收购偷运珍贵树木团伙,挡获名贵树木35棵,有的大树有近100年的树龄。目前这些树已在当地安家,得到很好的保护。
据警方介绍,目前这些带有专业性质的团伙,已具备相当的反侦查能力,尽管他们严厉打击,但还是有大量的名贵树木流失到外地,他们将重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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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古树名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档挂牌,落实管护责任,严禁损伤砍伐和移栽;国家和省公布的天然原生珍贵树木必须严加保护,禁止采伐、移栽。因自然死亡影响交通、危及安全必须砍伐或因国家建设需要必须移栽古树名木的,须经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确需采伐、移栽天然原生珍贵树木中一、二级保护树种的,报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必须采伐、移栽三级保护树种的,须经市、州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林业主管部门备案。移栽前款规定的树木时,必须制定移栽方案,采取保障措施,确保成活,并按规定进行检疫,办理木材运输证,实行凭证运输。否则都将依法受到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