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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可持续经营林业 砍树有讲究

   日期:2014-12-31     浏览:45    评论:0    
 

“调整育林法”的主要经营措施是“调整伐”。哈尔滨市林业局副局长邬可义认为,“调整伐”与原有采伐方式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原有采伐方式把取材作为主要目的,侧重点在于“伐”,而“调整伐”把育林作为主要目的,侧重点在于“留”。这种经营措施并不排斥木材生产,所不同的是原有的采伐方式以破坏森林为代价获取木材,而“调整伐”是通过培育森林获取木材。这种经营措施更符合“近自然育林”理论的要求,更能够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

砍树门道多

东北原始森林,历代都有乱砍现象,使得大量有价值树种化为乌有,留下的只是毛草和灌木。森林急速退化,以至于消失。砍树不是随便乱砍,砍树门道多有讲究。为使森林更好生长,我们有必要把邬可义告诉的几种伐木方法转告大家,以做到不说外行话,不做添乱事。

一是密度调整伐。它是针对林龄结构不合理的林分执行。根据森林的不同起源、不同树种、不同林龄阶段与之最相适应的密度来确定保留密度,通过采伐对森林密度进行调整。

二是质量调整伐。根据林种和经营方向,确定森林经营质量指标,通过伐除贬值的林木资源,培育增值林木资源,充分发挥林地自然效能,提高森林质量。

三是树种调整伐。对一些不合理的树种,对一些质量不好的树种,就需要调整伐。这主要在天然混交林中进行,通过保留优质、高价、珍贵树种,伐除那些劣质、低价、低效树种,提高优质树种的比例,提高林木生长量,提高林地生产力水平。但要注意森林对生物多样性的生态要求,保留一定比例的多树种的种源树。

砍后要补植

中国林科院研究员侯元兆说,森林分两类,一类是公益林,一类是经济林。各有侧重。森林经营质量指标根据林种和经营方向,本着公益林以生态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商品林以经济效益为主兼顾生态效益的原则确定。然而,在对待生态和经济的功能上,我们总是忽左忽右,不能以多功能森林经营的角度,做到两面兼顾。往往是从环保上讲偏重生态,而从经济功能上讲,要强调农民经济林、南方桉树林的经济效益。落入“单功能”的怪圈。

各种树木的生长周期不一样,用途也不一样。桉树是速生树种,一般只要6年。落叶松和桦树,最快也要40年。天然的红松120年才能成材,一般的则要30~50年。这些,都要根据培育目标区别对待。

开展多树种混交

德国林学家史比克说,18世纪,工业革命把林子砍了,99%选用针叶林,形成低层次林植被。到了20世纪60年代,生态效益极差。于是,德国痛定思痛,开始研究人工林近自然经营,多树种混交,重新改造,形成宜林复层的近自然状态。他认为,中国也应走这条路。

我们往往是等到森林破坏了,再恢复,这甚至成了一个规律。

为了经济发展,砍了树卖钱,再造林,质量不行,再抓质量。这要引以为戒。

侯先生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二战后,法国开始抓森林恢复,直到上世纪50年代恢复后,森林的质量并不好,于是再抓。为了表示他们的决心,该国专门任命了一位林学家当林业部长抓森林质量。这位部长将建议提交给总理,森林经营与抚育从数量到质量的战略发生了根本转变,带来了森林的数量和质量的上升。

我国1公顷林地只有85立方米林木(好的只占50%),而德国1公顷林地有370立方米林木。德国1立方米木材可卖1500欧元,树木的胸径达到48厘米。中国1立方米木材只值200欧元,胸径才14厘米。两相对比有数十倍之差。这也是我们与欧洲的差距。

砍林烧林要分析

有些地方开发商将5万亩、10万亩成片的林子烧掉,然后再栽。一些地方的林子,全砍了以后重栽人工林,对此,侯研究员说,遇到这种现象,不可大惊小怪。问题不在能不能砍或烧,而在砍、烧后去不去管。再种又不能想种什么是什么,而有一定限制。侯元兆说,林子不让动,也会造成大面积死亡,有害生物也会使林子大面积退化。“不让砍不对,全部砍了也不对。欧洲森林经营的做法与我国不一样,他们是一点不砍,哪怕树桩也要保留,它是从生物多样性考虑的,是为了传下基因。”

侯元兆说,正确的做法是,砍了树要补栽,补上了要抚育。“有些媒体不太熟悉森林的自然规律,一看到砍树或烧林就一味的谴责,这是在舆论上帮倒忙。”

邬可义认为,科学方法是砍了以后,进行以生态为基础的补植。缺什么补什么,按着自然延替的规律走。比如,原先长的是针叶林树种,就要按原样补栽上原样的树。以补植好的用材树种就是优化。  

(来源:四川农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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