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通化县委、县政府重新修订了《通化县优待老年人实施办法》,提高了9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
新标准为:百岁及以上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由2008年以来的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800元;90岁及以上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由2008年以来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200元。新《办法》特别指出,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在纳入城乡低保核算家庭收入时不计入家庭收入,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全部通过银行实现社会化发放。
来源:吉林日报
日前,通化县委、县政府重新修订了《通化县优待老年人实施办法》,提高了9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
新标准为:百岁及以上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由2008年以来的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800元;90岁及以上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由2008年以来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200元。新《办法》特别指出,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在纳入城乡低保核算家庭收入时不计入家庭收入,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全部通过银行实现社会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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