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林绿化企业: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延续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全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延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质延续范围
凡于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三级资质证书的企业均需参加本次资质延续与换证工作。在此日期前获得资质证书,已办理资质延期1年手续但尚未到期的企业仍需参加此次资质延续工作。2009年12月31日后获得证书的所有二级和三级企业进行网上备案。
二、时间安排
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自济南建设网(www.jncc.gov.cn)下载有关通知文件,并按其要求准备资质延续申报材料,于2011年1月15日前报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
2011年2月15日前市城市园林绿化局将纸质材料汇总审核后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1年2月28日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书面审查意见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逾期未提交资质延续申请材料的企业,原资质证书2011年8月30日后作废。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各园林绿化企业要认真对待这次资质延续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关于规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等有关政策、标准的精神,并严格按照标准认真进行自查,实事求是地进行资料准备及申报,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真实性。申报材料一经查实作假的,直接吊销原资质证书。
联系人及电话: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王 莹
66605620
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 胡丽娟
86561830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