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记者从市林业部门了解到,威海市今年出台政策开始对建设经济林苗木基地每亩每年补助1000元,以加强经济林育苗基地建设,保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绿化经济林苗木供应。
根据规定,补助树种为适宜本地区栽培的杏、樱桃、石榴、柿子、枣、果桑、弥猴桃等经济林品种。经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可的其它经济林树种,亦可列入补助树种。
申请经济林苗木繁育基地补助的规模不得少于5亩,补助金额按繁育基地内实有经济林繁育圃的面积来计算。补助不分树种,每亩每年补助1000元。补助期限从2011年开始,每年一申报,暂定为3年。
据了解,各市、区也要按不低于市级财政补助标准进行补助;申报补助的程序为每年的2月底前,符合条件的经济林苗木繁育单位或个人,向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补助申请,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初审、汇总后报相关部门实地核查、复审后,报市委农工办、市财政局,有关部门审批后,公示无异议的,拨付补助资金。
来源:威海日报•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