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读者反映称,陕西省榆林市市检察院家属院部分绿化带被一些住户开垦成“菜园子”,对小区居住环境产生影响。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6月18日,记者在现场看到,一些绿化带被居民私自占用,种上了西红柿、小白菜、菠菜等。而就在这些“菜园子”的周围,还放置着许多花盆,里面也种着各样蔬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住户告诉记者,其实不种这点菜,也不会影响这些种菜检察官的生活。问题的关键是,这些人不顾他人的感受,干着损人利己的事。他们打着追求“绿色食品”的幌子,使用从附近弄来的动物肥料,使院子里的居民长期忍受难闻的臭味。“因为大家彼此都很熟悉,所以不好公开制止。”他说。
榆林市出台了《榆林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其中就绿化用地比率以及人均绿化用地标准作出规定:新建居住区不低于30%,人均绿地不少于2平方米;旧城改建区不低于25%,人均绿地不少于1平方米。而实际情况是因为各种原因,我市一些小区的绿化水平远远低于上述标准。
“从《物权法》上讲,小区建筑区域内的绿地除属于城市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以外,属于小区所有业主共有的。该小区个别人将小区共有绿地开垦为自家菜园的行为是违法的,其行为已经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利,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陕西东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边彦军说。(赵小军)
来源:榆林百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