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树木不能想砍就砍,尽量“以移代伐”;古树名木和胸径30cm以上的大树原则上实行“就地保护”;一处砍伐或移栽30株以上需报市政府审批……日前,市林业和园林局出台了《成都市中心城区树木砍伐、移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中心城区树木砍伐、移植的原则、审批办理程序、实施单位、绿化恢复要求等进行了明确。
城市树木尽量以移代砍
城市里的树木,不是为了建设而盲目地想砍就砍,而是应该基本不砍、以移代砍。据统计,目前我市中心城区的绿地率已经超过35% ,人均公园绿地超过13平方米。市林业和园林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我们见缝植绿地过程中,为了更好地让城市绿化量持续增长,应尽量减少对树木的移植和砍伐。因此,在此次出台的《办法》中明确规定:严格控制砍伐,基本不砍,以移代砍。确需移植的尽量少移。
而对于城市里的一些古树名木和大树,《办法》更是明确了:要实行就地保护。市林业和园林局相关负责人坦言,古树名木是见证一座城市历史变迁的“活化石”,“让这些有生命的东西留存下来,是我们留给子孙后代最好的见证。”因此,对于古树名木和这些大树的保护,更是显得尤为重要。在此次出台的《办法》中也明确,古树名木或胸径30cm以上大树原则上不移,实行就地保护。
树木砍伐、移植先要报批
移植5株以下在区政务大厅园林窗口审批,移植6株—29株在区园林局据审批,移植30株以上要经过市政府审批……对于树木砍伐、移植的审批权限,在《办法》中也根据树木移植数量的不同进行了明确。据了解,凡一处砍伐、移植树木五株以下的,报区政府政务大厅林业园林窗口审批,报成都市林业和园林局备案。如属市管道路,则报市政府政务大厅林业园林窗口审批;凡一处砍伐、移植树木6株—29株的,由所在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市政府政务大厅林业园林窗口审批;凡一处砍伐、移植树木30株以上的,要经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市政府政务大厅林业园林窗口,由市林业和园林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而针对一些重大的城建项目,需要移植树木的,《办法》中也规定,先要由市重大办确定砍伐、移植范围和审查绿化恢复方案,签署意见后经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再到市政府政务大厅林业园林窗口报批。
移植树木全部用于公共绿化
树木移植后,业主单位不能“放任不管”,一年为期实施绿化恢复。据了解,《办法》中明确,申请办理砍伐、移植的业主单位要在建设工程完工后负责及时恢复绿化。绿化方案经区、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实施;市重大城建项目建设的绿化方案按市重大办审查同意后的方案实施并在一个年度内完成恢复工作。区、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绿化恢复的监督管理。
而这些树木“搬家”到哪里?将全部用于城市公共绿化。《办法》中明确,有移植的树木,都将安排用于城市公共绿化,而具体的移植地点,将由树木养护管理部门确定,相应的审批单位要给这些“搬家”的树木“建档立案”,随时进行监督。
据了解,为了保证树木移植的存活率,《办法》中也要求,申请树木砍伐移植的业主单位择优选择具有绿化施工资质的专业队伍负责。而且,负责树木移植的单位要按照移植技术规范精心施工确保存活并精心制订树木移植施工方案。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李凌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