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很久没有来过江西,当你再次踏上这片赣鄱大地时,你惊喜地会发现,这片红土地上,又平添了不少绿色。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江西下拨3.2亿元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苗木专项资金,补助杨树、泡桐、光皮树、红心杉、闽楠、桉树、湿地松大苗等七大树种。
据介绍,为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江西从2008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了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所谓“一大”是指在2010年实现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3%;所谓“四小”是指抓好城市、乡镇、农村以及基础设施、工业园区等四个方面的绿化工作,彻底解决局部地区“年年植树不见树”的尴尬局面。此次省财政安排3.2亿补助资金补助方式分为两种,其中,杨树实行实物补助,纳入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由省林业厅统一采购和调拨(自购除外);其他纳入补助范围的苗木实行定额资金补助,由各县(市、区)自行采购,补助标准具体为:自购杨树补助2.5元/株、泡桐2.5元/株、光皮树0.3元/株、红心杉0.2元/株、闽楠0.7元/株、桉树0.3元/株、湿地松3元/株。
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省财政厅将会同省林业厅对各县(市、区)去冬今春造林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确定林木成活率兑现奖励政策。凡纳入省财政补助范围的苗木成活率未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省财政按未成活率比例和省财政已下达补助的应由市县财政负担的20%部分,相应扣减省财政已补助金额;苗木成活率低于40%,扣减省财政已下达补助资金的20%。补助资金实行要求专款专用,专帐核算,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此外,补助资金将严格按规定的补助对象和标准进行发放并建立补助资金发放档案和名册,发放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来源:省财政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