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昌市执行落户新政,无论新生婴儿是否在计划内出生,只要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婚姻证件和户口簿即可办理户口。
引发高度关注的同时,数位律师、学者联名写信,呼吁全国人大、国务院尽快清理各地新生儿落户与计生挂钩的违法规定,在全国范围取消计生与户籍的捆绑,消除“无准生证不能上户口”的不合理现象。
【摆事实】
小明掐指一算,与计生捆绑的不仅仅是户籍,林林总总,五花八门,环绕身边生活,据不完全统计,至少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讲道理】
小明翻阅了不少省份地区的有关红头文件,发现计生捆绑,有两个鲜明特点,一个是有章可循,一个是于法无据。
所谓“有章可循”,指类似于“责任捆绑”、“大捆绑”的字眼在不少地区的文件中比比皆是,有些作为工作机制在推行。
所谓“于法无据”,是说不少捆绑很难找到法律依据,比如不少地区将落户与计生捆绑,而根据《国籍法》和《户口登记条例》,户口登记部门应该对出生的中国公民予以登记,而不应附加条件。再如广州市番禺区规定凡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均需提供负责人的计生证明,而原卫生部颁布的《餐饮服务卫生管理办法》则未要求办理该证时须提供负责人的计生证明。
几乎所有这些“捆绑”,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是“配合当地计生工作的需要”。计生系统有一个有名的“三捆绑”,即政府干部与计划生育工作捆绑、计生办工作人员与计划生育工作捆绑、村(居)委干部与计划生育工作捆绑。(有些地区也称“政治、经济(资源)、责任”为“三捆绑”)
小明以为,深层次看,计生捆绑背后凸现的是长期以来的懒政思维。或许计生捆绑有诸如法律、行政等方面的问题,但最大的“好处”就是有效,立竿见影,这也就是在不少地区屡试不爽的原因。
也正因为此,一些地方政府力推“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以计生的名义,盲目捆绑,涉嫌违法违规的同时,不仅给民众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引发怨恨情绪,也滋生了权力寻租的空间。
【下结论】
计划生育是国策,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绝对不能把计生当做“筐”,什么都往里装。所以,鉴于计生捆绑,乱象丛生,更应该及时清理,维护国策的严肃性。
小明建议,应尽快自上而下清理各地与计生“捆绑”的违法规定,切实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尤其是警惕那些,打着计生的幌子,实则破坏计生工作的行为。
在社会管理中,计生的归计生,其他的归其他。同时,计生工作的思路也该好好转变了,特别是改变“以罚代管”的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