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司可省钱了!张叶 制图
为了让自己公司开发的IPTV平台尽快上线,秦某利用自己是南京某上市通讯公司领导的身份,将原公司相同产品的保密资料偷出来使用。新公司拿到“通关钥匙”,很快渡过技术难关,原公司却损失巨大。为此,秦某等人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被捕。昨天,该案在雨花法院公开审理。 通讯员 雨宣
偷开公司自营同类业务
秦某本是令人艳羡的成功人士,30多岁的他,已在南京一家上市通讯公司(以下简称“上讯公司”)任合作运营和产品经理,负责的项目也是近年来炙手可热的IPTV平台(交互式网络电视),公司给秦某的待遇十分优渥,但秦某仍有自己的小算盘。在这个领域经营多年,人脉渠道都已经打通,秦某一直想自己出来单干,可在技术上他需要一个团队支撑。2010年,他找到了一个机会。当时,上讯公司与北京一家网络公司(以下简称“北网公司”)达成商业合作,共同研发IPTV平台,再与通信运营商进行利润分成。
秦某作为上讯公司的合作运营负责人,在与北网公司接触中,吐露了联手创业的意愿,此时的北网公司也想绕过上讯公司扩大利润分成,便同意了。按照秦某的提议,北网公司总经理田某在南京设立分公司(以下简称“南分公司”),公司业务仍是IPTV项目,产品推广上线由秦某负责,技术开发由田某负责,为此,田某还从北网公司拨了一个团队专门进行技术攻关,由于某担任技术总监。
偷出秘密资料“喂肥”自己企业
由于南分公司尚在襁褓中,秦某也没有急于辞职,他将新公司挂到老婆名下。2011年,南分公司的IPTV技术开发遇到瓶颈,田某找来外包技术团队都无法搞定。秦某急得团团转,突然他想到一条妙计,他在上讯公司有调阅IPTV平台技术资料的权限,他吩咐下属将相关重要资料传给他后,秦某又立即将这些资料转给了田某和于某,田某又将资料转给了外包技术团队人员。
开发IPTV项目十分困难,上讯公司用了2年多的时间,启用一个20多人的研发团队,投资700多万元搭建起这个平台,要说秦某白白窃取他人成果,他也知道这样做“不厚道”,更何况此前上讯公司都与他签过保密协议,对公司的商业秘密秦某负有保密的义务,可为了新公司的产品尽快上线,他也豁出去了,“大不了赔点钱呗。”
有了通关 “钥匙”,南分公司很快渡过技术难关,IPTV游戏平台不到四个月就上线运营。
事发后,三人均获刑事处罚
被别家公司抢先上线,上讯公司觉得很懊恼,仔细一调查,发现事有蹊跷,这家公司不就是自己的合作商嘛,再仔细一调查,上讯公司发现关键商业资料被盗用,于是赶紧报了案,雨花警方很快调查出真相,秦某、田某、于某等三人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刑拘。
庭审中,秦某、田某、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都供认不讳,他们表示自己根本没有想到,这么做会惹来牢狱之灾,本来以为被发现,也是拿钱能搞定的事情。经审定,秦某等人窃取的商业秘密,给上讯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60余万。由于南分公司IPTV项目上线仅两个月就案发,秦某等人获利不足2万元。被抓以及审理期间,秦某已经赔偿100多万元,田某也拿出100来万进行赔偿,综合被告人犯罪情节比较轻微、具有自首情节且积极退赔,上讯公司也出具谅解书等因素,法院作出当庭判决:秦某、于某和田某侵犯商业秘密罪罪名成立,三人分别单处罚金13万、12万和8万元。(扬子晚报记者 邢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