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江苏盐城阜宁县委办下发特急通知文件,要求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等为当地红会捐款,此举在网上遭到质疑。在盐城,这类“强捐”现象最早可追溯到2004年。一般情况下,涉及的县市会以文件形式要求各级干部向红会捐款,措辞不一,但均规定具体金额,不局限于阜宁一县。
据了解,截至今年盐城地区已经进行了9次“博爱万人捐”活动,当地的这一要求最早可追溯到2004年的一份文件。
早在2009年,盐城下属的响水县就已下发通知,“博爱万人捐”参与的对象是各级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驻响各单位干部职工。
根据当年的通知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厂矿企业为单位组织,捐赠一天的工资收入,采取去零取整的方式,机关事业单位每人最低捐资额为:县处级以上干部200元,科级干部100元,其他人员50元,多捐不限。通知还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直接向红十字会捐赠。
阜宁县红十字会“博爱万人捐”活动负责人接受采访时曾称,捐款实际全凭自愿,账目来龙去脉也都比较清晰和全面。
然而,此举在当地早有异议。在盐城人气最高的社区门户“鹤鸣亭”中,网友“三地主”称,“学校让小孩子捐,我不同意。直接扣,没办法”。“jishanfeng”表示,“会从工资里直接扣啦,我一直是被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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