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广东首次推行环保考核,受督办的地方政府若整治污染不力,监察部门将约谈市长并通报批评,考核时“一票否决”。
今年2月出台的《广东省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对环境问题整治责任单位的考核也正式进行。该办法规定,对因整治工作不力,被挂牌督办的重点区域环境问题未在规定时限内解决的,将对责任单位采取约谈、警示、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对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员采取通报批评、组织处理,严重的可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刚被曝光的10个被省级挂牌、28个被市级挂牌的环境问题及污染企业中,除大宝山矿区环境污染问题责任单位是企业以外,其余环境污染问题的责任单位均是各级政府。省级督办的10个重点环境问题中,8个问题为新增挂牌督办问题,另两个属于去年未完成整治任务,今年继续挂牌督办。广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透露:“近期将约谈去年未完成任务的汕头、茂名两地市政府负责人。”
长期以来,环保部门面临执法困境,环保部门只能对污染企业罚款,要求停止生产也只是“象征性”,并无责令污染企业停业或关闭的权力。许多环保专家指出,如果没有当地政府的重视,环保执法常常会陷入“排污—查处—罚款—继续排污—继续查处—继续罚款……”的怪圈,且由于目前“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一些企业甚至形成了“宁可受罚,也不愿治污”的行为习惯。
“区域挂牌环境问题整治任务重在地方政府领导的重视和落实。当地政府积极开展环境治理工作,对彻底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起着关键作用。”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副局长陈文韬表示,对于环境污染问题,还是要通过当地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停产整顿、关闭。
“挂牌督办的目的不是为了问责地方政府。”省环保厅相关发言人称,此举是倒逼地方政府拿出治理路线图,并按方案规定的期限进行整治,定期向公众公布治理成效。(记者林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