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南京江宁区发生一起藏獒连续咬伤多人的事件。据扬子晚报记者现场调查了解,这条半人多高的大藏獒是早上从附近朱家庄村一民宅“翻墙”逃跑的。其后,它一路狂奔约6公里,分别在朱家庄村(金丝岗)、塘山头村和东郊小镇小区三地“作案”,据群众反映,共有20多人被咬,不同程度受伤。据了解,这条藏獒的主人是当地一个渣土公司老板。
现场惊心动魄
大藏獒一路狂奔,见人就咬
藏獒有半个成年人高,长有1.5米
“一条大藏獒上午在江宁东郊小镇小区附近咬了20多人!”昨天下午,记者接到读者朱先生提供的线索后立即赶到现场。记者在小区了解到,这条恶犬在早上9点多已经被打死拖走。东郊小镇小区地处江宁区麒麟街道晨光社区,是一个共有6个街区、上万户居民的超大型小区。有一条长约2公里、南北走向的狭长街巷将这些街区串联起来,据目击者称,早上9点左右,这条藏獒就是在这条街巷自北向南一路狂奔,连续咬伤十多人的。
小区附近一超市老板告诉记者,她看到这条大藏獒时已是9点左右。当时这条恶犬在超市门口将一中年女子扑倒在地,进行撕咬。超市老板说,这条狗有成年人的半人多高,长约1.5米左右,相当雄壮,在这街上见人就咬,根本没有人敢上前去阻止它。“在小区这边一共咬了十多人,有一个7岁的小女孩头上被咬了,还有一个女的半边脸都被狗撕掉了。”一些目击的小区居民告诉记者,那场面是相当血腥。据了解,这十多位被咬的受害者中有小区居民也有附近工地的工人,还有路过的。
小狗护主心切大战藏獒,5民工乱棍将藏獒打死
“藏獒就是在这边被打死的。”在东郊小镇小区四街区13幢居民楼下,一位业主指着花坛边石块上的鲜血告诉记者:“当时是民工上来用铁棍把藏獒打死的,带着枪的警察随后也跟上来了。”
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经记者与东郊小镇小区物业沟通,对方调出了13幢居民楼附近的监控录像。在监控录像上,记者清楚地看见:原来在早上9:18左右,这条咬人的大藏獒一路狂奔进了四街区。当时有一男一女两位业主正在小区遛狗,刚好在13幢居民楼下和这条气势汹汹的大藏獒迎头遇上。男子远远看见藏獒前来,赶忙低下身子抱起一只最小的狗。妇女手中还牵着一条白色的小狗,赶紧退到路边。藏獒见到妇女,又要扑上去咬人。这时,一只黄灰色的小卷毛狗看见藏獒要侵犯主人,非常勇敢地冲了上去,在距离主人约1米开外的地方“堵住”大藏獒和它搏斗。但是这条藏獒实在是太大了,小狗边战边退,和藏獒兜圈子。但藏獒很快将小狗逼到主人跟前,随时可能伤害一旁的两位业主。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画面中出现了5位手持铁棍、头戴安全帽的民工模样男子。他们冲上前去保护了两位业主,两人迅速躲闪到一边,众民工用铁棍对着藏獒一阵猛打,大约十几秒后,这条藏獒被当场击毙,尾巴摇了几下就不动了。
被藏獒袭击的不止小区,还有2个小村庄
这条疯狂的藏獒从何而来?记者采访众多小区业主了解到,这条藏獒不是小区居民养的,而是从小区后面的一个村子跑过来的。记者沿途走访观察发现,东郊小镇小区北面是高铁的高架桥,穿过高架桥往东大约三四公里处就是一个名叫塘山头的小村庄。记者随即走到塘山头村,这里的居民提及早上发生的事情仍心有余悸。根据塘山头村的居民所称,这条藏獒在他们村大概一共咬了10人左右。之后,又朝着村子西边东郊小镇的方向跑走了。但是塘山头村的居民说,这条藏獒并非他们村子里人养的。而是从相邻的朱家庄村(又叫金丝岗)跑过来的。
藏獒主人是个渣土车老板,家中还有一条大藏獒
在朱家庄村,记者在路上偶遇了67岁的居民陈老汉。巧的是,陈老汉就是早上这条大藏獒跑出来后遇到的第二个人。老汉说,他在朱家庄村附近看鱼塘,早上7点多,他走在鱼塘附近,突然感觉背后“有人推他”。一开始还以为是村民之间的玩笑,转过头去一看,一条黑色的大藏獒竟恶狠狠地盯着他。刚想躲闪,藏獒已经扑了上来。在他腰的位置狠狠咬了一口。“幸亏我衣服穿得厚,没咬到肉。”陈老汉指着自己土黄色夹克衫后的一个洞说。
陈老汉说,之后这条藏獒又袭击了隔壁66岁的大娘,在其屁股上狠狠咬了一口。之后,记者也找到这位被袭妇女的儿子。他告诉记者,这条咬人的藏獒他们都知道,就是村子里一个渣土车老板刘某养的,已经有几年了。随后,在村民们的指引下,记者终于找到了刘某租用的这处民宅。黄色的院墙有2米多高,红色琉璃瓦的门楼,在当地算得上是气派讲究。门口还停了一辆标有“阔展”公司字样的渣土车。院墙上写着几个小字:内有狼犬。
记者刚想上前了解情况,却吓得退了回来。原来,不锈钢大门内还有一条半人多高的黑色藏獒正恶狠狠地盯着记者。这条藏獒没有拴狗链,在院子里狂奔乱窜,十分暴躁。附近居民说,这宅子是刘老板租来的,来此居住已经有三年。这两条藏獒也养了不少年。每天早上大概八九点钟,刘老板和妻子都会一人牵着一条大藏獒在村子里遛狗散步。事发当天,刘老板外出办事,是司机在家中看管藏獒,并没有遛狗。
医院探访
最小的伤者是个6岁小姑娘
有位老太面部被撕下了一块皮
昨天位于钟阜路的南京二院急诊室里,被藏獒咬伤的伤员排队等候清创。由于当天是星期六,急诊室只有两名医生,忙得不可开交。
苏女士住在江宁区麒麟街道塘山头村,因伤势较严重,医生建议她住院进一步治疗。“没想到会伤成这样,太可怕了,真是防不甚防。”苏女士有气无力地告诉记者。她左脸颊的伤口和左眼挨得很近,长达4厘米的缝合伤口上还挂着血珠。
苏女士告诉记者,她和外甥在一个单位,早上8点多钟,外甥开车准备带她一起去单位,她便急匆匆关院门。“我在关铁门时,毫无防备,真的不知道它从什么方向窜出来的,它扑上来时,两后腿站立起来,身体有一人高,把我按在铁门上撕咬,先是咬了我左脸一口,我用胳膊去遮挡,它又对着我的肘部撕咬。”苏女士说:“我越挣扎,它咬得越是凶,呼救也没人来帮忙,外甥被吓得不敢从车内出来,那一刻真绝望了,我索性任它咬,撕咬持续两三分钟,我不抵抗了,它反而停下来了,随后,它往东郊小镇去了,外甥从车内出来帮忙,见藏獒接近车子,他又吓回了车内。”在苏女士的肘部,记者看见密密麻麻十几个牙齿印,据医生检查,最深的牙印已经深及骨头。
47岁的夏师傅是东郊小镇第五街区工地上的务工人员,整个右手都被藏獒咬得血肉模糊。夏师傅说,当时4名工友恰好赶到,见此情形赶忙支招,“拿棍子打它啊。”说完,工友开始在地上找棍子,一边喊“拿棍子打它”。夏师傅说也不知藏獒是不是看出工友的意图,竟然自行松开嘴逃开了。
夏师傅一名工友的孙女才6岁,孩子的爷爷和父母都在南京务工。当天,这名女童被藏獒从背后袭击,后脑勺被咬了一口,鲜血直流。苏女士说,小女孩送到医院时,后脑勺的皮肉外翻,鲜血淋漓。“不过,孩子挺勇敢坚强的,医生给她缝针的时候,一声都没有哭。”
记者从医院了解到,先后送来被藏獒咬伤的人员有20多人,都是外伤,集中在腿部、手、胸部和面部,分别对他们进行了清创,然后注射狂犬疫苗,部分外伤较重的伤员,注射了免疫球蛋白,目前伤员伤情稳定。其中一位老太伤势较重,面部被撕下一块皮,鲜血淋漓。
警方通报
这只藏獒没按规定在派出所报备
藏獒主人已表示将承担医疗等相关费用
昨天下午,在麒麟派出所,警方发布了一个关于此事的新闻通报。通报称:上午8时许,麒麟派出所接到报警,晨光社区东郊小镇有一条黑色藏獒沿途咬伤多名群众。派出所迅速组织十多名警力会同群众进行围捕,约半小时后,藏獒在东郊小镇四街区被建筑工地工人打死。初步查明,藏獒主人刘某在麒麟街道从事土石方运输,并在晨光社区租有一处农村民房。去年底刘某从常州带来一只藏獒和一只小杂交犬,在租赁房交由司机饲养。藏獒白天圈养于院内狗舍,夜间放养院内看护货车。今日凌晨,藏獒突然跳上院内堆放的轮胎和油罐,越过2米多高的院墙后伤人。据初步了解,十余名受伤群众均已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伤情不尽相同,几乎都是咬伤,其中两人面部被咬伤,但均无生命危险。事发后江宁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迅速到场展开工作,被打死的藏獒已被送往南京市犬只留检所作规范处理。藏獒主人表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处理善后事宜,并承担医疗等相关费用。
警方表示,麒麟街道属于犬类管理中的“一般管理区域”,并不禁养藏獒等烈性犬,但市民饲养烈性犬一定要到派出所进行报备,同时要完善圈养设施,加强日常看护。当事人刘某饲养的这两只藏獒并没有到当地派出所报备。记者在晨光社区采访时也发现,无论是小区、村庄,甚至就在居委会大门口的墙上,都随处可见“内有狼犬,禁止攀爬之类”的字样。可见当地确实有很多人在饲养大型烈性犬只。
当事人刘某究竟面临怎样的处罚?目前相关工作警方还在调查之中。扬子晚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律师观点
很难追究藏獒主人
行政和刑事责任
所饲养的烈性犬越墙肇事伤及20多人,主人除了赔钱,还需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吗?记者就此采访了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饶奋斌律师。饶律师表示,就目前掌握此案的情况来看,要依法追究藏獒主人的行政和刑事责任恐怕不易。《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42条对重点管理区未经登记养犬的做出罚款的规定,最高额也只有一千元。但事发地并不属于养犬重点管理区,东郊小镇小区属于一般管理区域。条例第44条对养犬不当可能处以行政和刑事处罚的情形,此案是否适用呢?饶律师表示,根据此案发生的情形,基本可以排除养犬人伤人的故意,所以,要适用该条对养犬人进行行政甚至刑事处罚的可能性也极小。
饶律师向记者表示,法律具有滞后性,法律法规的制定不可能穷尽实践中所有情形。但是对于烈性犬的危害,相关部门在制定管理条例时,应该是可以预见到的。
多说1句
如果单单靠罚款
恐又成“有法没办法”
2009年9月,南京江宁区秣陵街道恒安嘉园小区,一只藏獒突然窜出家门咬伤5人;2011年10月,南京市建邺区茶花里小区,一只藏獒咬伤业主张先生的小腿。事后,藏獒主人赔偿了3200元医药费;昨天,这只疯狂的藏獒更是咬伤了20多人。
为何同样性质的事件一再发生?一方面显然和藏獒的特性有关。藏獒天性凶残、嗜血,它不惧任何目标,发狂的藏獒连主人话也不听。
藏獒特性凶残,那就需要相关的法规进行约束。就南京而言,并不是没有相关的法规,2007年,《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就正式实施,规定限制养犬地区个人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问题的关键在罚则和执行力度上,从南京前两年发生的多起藏獒伤人事件上来看,处理结果基本都是藏獒主人罚款了事。
众所周知,一只藏獒的价格往往在百万以上,有的甚至卖到了几千万。几千块钱的罚款对藏獒主人来说,很难起到震慑的作用。结果就不难预见,该养的还是养,谁也不知道下一起伤人事件会什么时候发生。
问题的关键是,要杜绝这样的恶性伤人事件,必须加大处罚力度。如果被害人伤势过重,就应该追究藏獒主人的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意义上警示藏獒主人,否则单单靠罚款,最后只能是“有法没办法”。 记者 焦哲 任国勇 邢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