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行业发展至今,市场已经日趋成熟,从事苗木经营多年的你是否也曾思考过,自己所面临的竞争都有哪些呢?根据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迈克尔·波特的理论,在一个行业中,竞争通常来自5个方面:同行业的竞争者、潜在的新参加的竞争者、替代产品、购买者和供应商。
一、同行业竞争者的直接竞争
总的来说,在园林绿化苗木行业,同行业竞争相当激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苗木企业的集中度高
由于园林绿化企业的产品主要面向城市绿化美化,所以绝大多数苗木企业都建立在城市近郊和交通方便、离城市不远的地方。
2. 产品差异小
绝大多数企业都是经营速生的种类,如各种杨树、柳树、泡桐、黄杨、各种槐树和其他速生、易繁殖的观赏乔、灌木树种等,各个苗木企业之间经营的苗木种类差异不大,原因是这些树种生长快,市场需求量大,利润丰厚。
此外,这些苗木产品虽然固定成本较大,一般需要较好的土地和育苗设施,但它们的转换成本很低。
3. 竞争者多样化
有私营企业,各种层次的国有企业,还有外资企业。
4. 苗木企业的退出障碍较小
企业比较容易从行业中以转产的形式退出,从苗木生产转向农产品生产。
因此,要在激烈竞争中取胜,一个苗木企业势必需要进行全面地自我提升:
开展良种苗木(品牌)的研发,提高产品性能,创立自己的新、特、优品牌,降低生产成本,加强营销宣传,加强服务等等。其中,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对未来苗木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新进入者的竞争
由于苗木生产的规模对产品价格有很大影响,规模经济的要求很高,而且产品的差异较小,品牌特征不是很明显。此外,新企业的进入还需要很大的投资,所以苗木行业的进入障碍很大。但因苗木市场仍不断扩大,利润可观,苗木行业仍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此外,由于苗木行业退出障碍较小,并且受政府激励政策的影响较大,导致目前仍有很多新的竞争者进入行业中来,并力图建立优良苗木品牌,提高产品差异,增强竞争实力。
因此,除非新的竞争者拥有新的品牌并实现了规模经营,其他新加入的竞争者不会构成大的直接竞争威胁。
三、替代品威胁
目前苗木市场暂时还没有太明显的替代产品威胁,因为苗木产品的生产周期一般都很长,少则几年,多则上十年。
目前市场上的主流产品基本上都是速生树种,能够进入市场的新的品种生长速度较慢,但具有更大的观赏价值或其他特殊用途或功能,同时这些生长速度较慢的树种,由于培育成本较高,进入市场的价格也会较高。此外,一个新的品种也需要经过前期的小规模试验之后再推广,才能降低风险。
因此,目前来看园林绿化苗木市场的替代产品威胁不大。
四、顾客购买能力
近年来由于森林城市建设高潮,以及乡村绿化、国家储备林建设、国家公园等项目的蓬勃发展,拉动了国内对园林绿化苗木产品的需求。
随着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除了城市市政绿化及各类相关工程之外,其他如庭院景观、企事业单位绿化、旅游休闲产业等对苗木花卉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
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及各行业对苗木需求持续增长的前提下,必然给苗木种植行业带来广阔的市场前景。
五、供应商供应能力
苗木生产所需要的供应品包括用于建立苗圃的土地、培育苗木的林木种子或其他繁殖林料如接穗、插穗等以及必要的管护设施如灌溉条件等。
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然而,因为土地供应量总是有限的,而苗木生产企业的数量还在迅速增长,因而导致土地的价格越来越高。虽然远郊或者边远农村的土地更便宜,但苗木生产以及销售时的运输成本就会提高。因此,苗木生产的供应因数量(土地)的限制,会使后进入行业的企业生产成本提高。
同时,土地产品的差异也很大,如土壤肥力、土层厚度、酸碱度、排水状况、交通条件等等都有很大的差别,因此苗木企业的生产成本也会因此而产生很大的差异。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苗木市场竞争的主要威胁来自行内企业之间的直接竞争。
虽然苗木行业的进入障碍很高,但由于退出容易,加之日益扩大的购买市场,进入苗木行业的生产商仍然在增加。但多数苗木生产商目前的产品差异很小,而且生产商集中度很高。
因此,需要谋求产品的创新,不断推出新的优质苗木品种,建立新奇特品种资源研发和生产基地,成为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由于苗木生产商数量越来越多,而且较为集中,产品信息的流通和管理,市场的规范与法制化管理也成为行业急需关注的重要议题。
最终,经过整合、合并以及资产重组,少数大型苗木企业将以优质品种、特色和服务立足,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不断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