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绿化工程造价包括:苗木预算价、种植费、成活率期养护费、管理费、利润、独立费、苗木差价、税金八部分组成。
2、绿化工程取费基础:苗木预算价。
二、绿化工程费率:
1、种植费:大树10%、小树7%。
2、成活率期养护费:正常季节种植12%、反季节种植18%。
3、管理费:3%
4、利润:2.5%。
5、税金:城市3.445%、乡镇3.292%。
三、绿化工程定额规定调整说明:
1、苗木预算价格包括:圃存价、挖掘费、泥球包扎费、吊装费、运输费、运输损耗、卸车费、种植损耗、采保费、植物检疫费、苗木经营利润等。
2、种植费包括:苗木、草坪的种植及种植后的垃圾及废弃物的清运。大树种植还包括吊装机械费。
3、成活率期是指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起连续十二个月。成活率期养护费包括:草绳绕树干费、常规支撑费、遮荫棚费、软式通气管费、人工费、水电费等。
4、管理费包括:
(1)工程所在地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及其它障碍的清理和外运工作。费用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说明。
(2)工程所在地范围内原有苗木的起挖或砍伐挖根;起挖草皮或清除草皮工作。费用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说明。
(3)原有苗木起挖后的土球包扎或打浆、修剪、出塘、装车搬运工作。费用按实结算。
(4)废弃物运输、场地清理工作。费用按实结算。
(5)整理绿化用地费包括:排地表水;耙细、过筛;回填;找平、找坡等工作。
(6)种植土、营养土:土源由乙方提供,费用由甲乙双方在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7)土方造型:机械造型:高度2米以上每立方米1.5元、高度2米以下每立方米1元;人工造型:不分高度每立方米2元。
(8)土方运输:按市政土方规定(不含土源费)。
(9)特殊支撑:业主因美化环境而对支撑提特殊要求的支撑(主要指用材)为特殊支撑。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10)种植、养护中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电源、水源由甲方提供,装表计量。如不装表,水电费结算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11)灌木种植涉及吊装机械,其费用按实结算。
6、大树:从地表向上1.2米高处树木的胸径大于等于15厘米。
7、苗木规格主要指标:乔木以胸径、蓬径为主要控制指标;高为次要控制指标。灌木以蓬径为主要控制指标;干径次要控制指标。
8、引进新品种苗木,没有公布预算价格的苗木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9、反季节种植:为6、7、8、9月期间种植。
10、正常养护:指成活率期结束以后的养护。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11、苗木差价:实际采购价—苗木预算价。
12、没有预算价的,直接以采购价(至工地)进入预算价,并计取各类费用。
13、管理费中含0.1%的定额测定费。
四、费率表
1、苗木预算总价
2、种植费:1*10%(7%)
3、成活率期养护费:1*12%(18%)
4、管理费:1*3%
5、利润:1*2.5%
6、独立费
7、苗木差价:实际价—预算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