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施工许可证”的主体和时间: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不需要申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不需要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大型项目: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领“施工许可证”的行政机构: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委)。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法律禁止: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注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按要求应该由建设单位申领,但到实际操作层面,有时候会由施工总包单位代办,具体流程,所需文件,如何办理,请看下面!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获取方式:当地建委网上办事大厅填写下载。
注意事项:按申请表中内容要求签字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附图的原件及复印件。
获取方式:规划管理部门;
注意事项: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三、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有关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
获取方式:土地管理部门;
注意事项: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四、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
获取方式:规划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注意事项:应加盖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专用章。
五、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备案表;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需提交施工单位直接发包登记单及施工合同备案表。
获取方式:招投标管理部门;
注意事项:应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合同备案专用章。
六、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备案表;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需提交直接发包登记单及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获取方式:招投标管理部门;
注意事项:应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合同备案专用章。
七、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东城区、西城区行政区域内建设的项目还需提供银行开立的扬尘治理专项资金专用存款帐户材料。
获取方式:资金证明单位;
注意事项:证明出具时间距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不得超过三个月。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30%。属于政府投资项目的,应提供相关批复文件等资金证明材料。
八、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原件或复印件。
获取方式:人防部门;
注意事项:申报资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九、经办人的法人委托书原件(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获取方式:建设单位;
注意事项:申报资料加盖申请人公章。
十、年度投资计划复印件。
获取方式:建设主管部门;
注意事项:申报资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十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建设单位相应的书面承诺。
获取方式:公安消防部门、建设单位;
注意事项:属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19号)中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应提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属于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单位应提交承诺书。
十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原件及复印件。
获取方式:施工单位;
注意事项: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证书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十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原件。
获取方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注意事项: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用,出示原件后退回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