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养护标准
1. 树木长势茂盛.成活率达100%,规格整齐,树干挺直,定干高度一致,树冠丰满。新栽树木定干高度为4.2 米。
2. 无枯枝、交叉枝、过密枝,并生枝、病虫枝,主干上无萌蘖枝;无影响交通、架空线路、路灯、建筑、行人安全的树枝
3. 枝条修剪截面要平整,不留短桩。截面直径大于6 厘米的伤口要涂防腐剂。
4. 无明显病虫危害迹象,树干无为处理的腐洞。
5. 树体无钉挂物、悬挂物。
6. 树穴设施完好,黄土不裸露,无杂草、杂物。
7. 无死株、缺株、严重倾斜株。无法修整复壮的树木及时申报更换。
8. 新栽、补栽的树木和易受害倒伏的树木应设立扶木支撑,扎缚规范有效。
9. 每年12月至次年1月上旬,树干要刷白一次,高度1.2米。
10. 主干道建立一路一档,有动态养护记录,历史资料齐全。
二级养护标准
1. 植株长势良好,成活率95%,树冠完整。新栽树木定干高度为4.2米。
2. 无枯枝、过密枝、并生枝、病虫枝,主干上无明显萌蘖枝;无影响交通、架空线路、路灯、建筑、行人安全的树。
3. 枝条修剪截面要平整,不留短桩。截面直径大于6 厘米的伤口要涂防腐剂。
4. 无明显病虫危害迹象。
5. 树体无钉挂物、悬挂物。
6. 树穴无明显黄土裸露.无杂物,基本无杂草。
7. 无死株,缺株率不超过2 % 。
8. 新栽、补栽的树木和易受害倒伏的树木应设立扶木支撑.扎缚完好有效。
9. 每年12月至次年1月上旬,树下要刷白一次,高度1.2米。
基本养护标准
1. 植株生长正常,树冠基本完整。新栽树木定干高度为4.2 米。
2. 无明显枯枝,无影响交通、架空线路、路灯、建筑、行人安全等树枝。
3. 枝条修剪截面要平整,不留短桩。截面直径大于6 厘米的伤日要涂防腐剂。
4. 无影响景观的病虫危害迹象。
5. 树体无明显钉挂物、悬挂物。
6. 树穴无明显杂草。
7. 无死株,缺株率不超过10%。
8. 易受害倒伏的树木应设立扶木支撑。扎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