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发展现状
一、发展历程
随着国家布局林下经济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国林下经济得以快速发展。201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 号﹚,鼓励各地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科学发展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林下经济。2014年,原国家林业局制定并发布《全国集体林地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2014-2020 年)》,明确了全国集体林地范围内林下经济的发展战略、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保障措施,以促进林下经济健康有序发展。2018年,中国林学会颁布《林下经济术语》(T/CSF001-2018),对林下经济作了明确定义,林下经济是指依托森林、林地及其生态环境,遵循可持续经营原则,以开展复合经营为主要特征的生态友好型经济,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定义强调了林下经济绿色、循环、可持续和立体复合经营等特点,为林下经济学科研究、生产实践、产值统计、对外交流等方面明确了范畴。
2019年,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做好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林办改〔2019〕23 号),确定全省第一批20 家省级林下经济(中药材)示范基地名单,并予以授牌,促进全省林下经济(中药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2021年3月,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林草第一产业的指导意见》(晋林办规〔2021〕21 号),同年8月结合我省实际,以省发改委文号联合十厅局印发《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晋发改农经发〔2021〕217 号),指导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产业。
二、取得成就
(一)种植模式不断增加。山西是传统中药材主产区,目前,林下中药材种植已遍布全省,形成以连翘、党参、柴胡、黄芪为主的30余种林药发展模式。已建成安泽、右玉、左权、盐湖、闻喜等林药基地,昔阳、夏县、五台、垣曲等林菌基地,岢岚、右玉、平鲁、汾阳等林苗基地,垣曲、大宁等林花基地多种类型,在全省形成以林药为主,林菌、林粮、林菜、林花、林苗多种模式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养殖种类逐渐多样。林下养殖实现了林鸡、林鸭、林鹅等林禽模式,和林猪、林牛、林羊、林马等林畜模式,以及梅花鹿、驴、林麝、林鱼等林特模式多样化发展。享有“中国蜜蜂之乡”和“山西第一养蜂大县”之称的沁水县,建设了72个标准化养蜂场和休闲观光蜂场,带动专业合作社38家,蜂农1400余户,饲养蜂群5万余箱,年产蜜量1500余吨,有效带动了蜂农增收致富。
(三)采集加工持续提升。全省林产品采集加工主要有野生食用菌采集加工、野生中药材采集加工、山野菜采集加工、森林泉水加工、松针粉加工、松花粉加工等模式。目前,全省大力发展药茶产业,面对良好的野生连翘等资源,已带动广大农户采集红枣叶、连翘叶、沙棘叶等林产品销售,人均年收入达3000元左右,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
(四)森林景观大步跨越。目前,全省经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评定的森林康养试点单位达104个,太行龙泉、中条历山、沁水太行洪谷三处基地被评定为首批中国森林康养基地,晋城市“百村百院”以及全省各地森林小镇、森林人家倾力打造,2022年省林草局与晋城阳城县联合举办山西·阳城首届森林旅游节,在晋城举办康养产业发展大会,都奋力谱写了省委省政府“康养山西,夏养山西”的美丽画卷。
三、存在问题
(一)栽植粗放现象普遍。在种植环节,全省林下经济仍以农户个体栽植为主,地块较为分散,品种混杂,管理粗放,集约化、专业化管理程度不高,对农民增收贡献还弱,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二)精深加工占比不高。在加工环节,全省涉林企业大多是种植企业,专业从事加工和销售的龙头企业并不多,并且林业加工企业规模小,存在精深加工产品少、附加值低,产品单一等问题。
(三)产销供衔接不紧密。在销售环节,林农与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联结机制不稳定。大部分还处于靠天吃饭、单打独斗阶段,种植加工存在盲目性,造成产品结构性过剩,农民产品滞销,严重打击农民的积极性。
(四)林产品品牌不强。资金投入不足,品牌打造不够,全省涉林企业、合作社一万多家,注册的商标近千个,真正在全国叫得响的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却没有多少,总体呈现多、小、散的特点。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大食物观”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发展”总体思路和要求,坚持调结构、扩规模、强管理、增效益原则,充分挖掘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优势和潜力,突出发展林药、林菌、林茶、林果、林花、林草、林粮、林菜、林禽、林畜、林渔、林蜂、林特、林下采集加工和森林康养游憩等林下产业,优化产业布局,延伸产业链条,提高森林资源利用水平,促进林下产业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数字化方向发展,为助推乡村振兴、助力健康山西、建设美丽山西做出更大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统筹生态保护与农民增收的关系,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发展产业,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产业得发展”的目标。
二、因地制宜,特色发展
结合本地资源特色与目标市场需求,合理确定产业发展方向,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突出重点、集约开发,发展不同区域各具特色的林下经济,逐步形成区域特色鲜明、产品种类丰富、市场竞争力强的现代林下经济体系。
三、创新机制,科学发展
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正确处理利益联结机制,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加强与科研机构合作,以科技创新推动结构调整、提升产业层次,转变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
四、市场主导,有序发展
坚持市场导向,发挥政府外引内联的作用,提供多方面的政策扶持,多渠道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市场竞争力,引导林下经济走原料基地化、产品品牌化、产能高效率的新型发展道路。
第三节 指南期限和目标
一、指南期限
本指南期限为2023-2030年。
二、总体目标
科学、有序扩大我省林下经济产业规模,持续优化产业布局,不断增加林下经济产品供给能力,加快推动林下经济发展的新格局,扩大我省林下经济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认知度;继续推进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培育林下经济生产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多种生产经营主体,稳步提升全省林农综合收入;构建完善的产品流通体系与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政策引导,提高相关产品科技含量,提高市场敏锐度,实现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林下经济“三产”融合发展,推动产业区链协同建设,走出绿色发展、产业致富新途径。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林下经济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结合我省不同地理区位资源禀赋及产业发展基础,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鼓励采取多样化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和路径,扶持培育一批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充分发挥辐射和典型带动作用,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实现林下经济产品价值最大化,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达到15个。
到2030年,形成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格局。产业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全面提升,产品生产、流通、加工体系更加健全,产品供给、质量监管、市场竞争能力不断增强,机械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高,竞争力、知名度、美誉度得到国内外市场充分认可。
第三章 发展布局
第一节 林地利用范围
一、优先利用的林地
林下经济应优先利用商品林地,在维持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的前提下,可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开展林下经济活动。应科学合理设置必要措施,防止加剧或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在国有林地范围开展林下经济活动,应当符合已有的森林经营方案。
二、限制利用的林地
(一)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内的林地;
(二)除国家一级公益林外的其他公益林;
(三)除划定为天然林重点保护区域外的其他天然林;
(四)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的林地。
在限制利用的林地内开展林下经济活动的,禁止进行全面林地清理,只能进行小块或穴状整地,禁止施用化学肥料和化学农药。在除国家一级公益林外的其他公益林内,在符合公益林生态区位保护要求、不破坏森林植被、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功能发挥的前提下,经科学评估论证,适度发展林下经济。在除划定为天然林重点保护区域外的其他天然林地内,在不破坏地表植被、不影响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前提下,经科学评估论证,适度发展林下经济。在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内发展林下经济,应严格遵守自然保护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的林地开展林下经济,应严格遵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不造成新的水源环境污染。
三、禁止利用的林地
林下种养活动禁止在以下林地内开展:
(一)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林地;
(二)国家一级公益林、林地保护等级为I 级的林地;
(三)划定的天然林重点保护区域内的林地;
(四)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林地;
(五)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生境)及生物廊道内的林地。
第二节 发展模式
一、林下种植
依托森林、林地及其生态环境,遵循可持续经营原则,在林内开展的种植活动,包括人工种植和野生植物资源抚育。
主要包括林药模式、林菌模式、林茶模式、林果模式、林菜模式、林苗模式、林草模式、林花模式等。
二、林下养殖
依托森林、林地及其生态环境,遵循可持续经营原则和循环经济原理,在林内开展的生态养殖活动,包括人工养殖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
主要包括林禽模式、林畜模式、林蜂模式、林渔模式、林特模式等。
三、林下采集加工
充分利用大自然为人类提供的丰富资源,对森林中可利用的非木质资源进行的采集与加工活动。
主要包括山野菜、野果、野生菌类等的采集和初加工活动。
四、森林景观利用
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景观功能和森林内多种资源,开展有益人类身心健康的经营活动。
主要包括森林康养、森林人家、林家乐、农家乐等。
第三节 区域布局
一、晋北晋西北防风固沙林区
(一)区域范围
建设范围包括大同市云州区、新荣区、平城区、云冈区、左云县、阳高县、天镇县、浑源县、灵丘县、广灵县;朔州市右玉县、平鲁区、朔城区、应县、山阴县、怀仁县;忻州市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宁武县、静乐县、繁峙县、代县等26个县(区)。
(二)区域特点
该区域位于山西省北部,黄土高原的东北部,地貌类型复杂多样,山地、丘陵、盆地、平川兼备,主要有大同盆地、恒山周边、沿长城区域、芦芽山、五台山以北地区及少数草原几种区域,全区平均海拔在1000~1500米之间,其中恒山、芦芽山及亚高山草甸高原区域,海拔在1000~3000米之间。属温带大陆性半干旱季风气候,受季风影响,四季鲜明,干寒多风,温差较大,年均气温7 ℃以下,年降水量在380~460毫米之间,年日照数2800~2900小时,无霜期 100~130天。土壤以干旱草原栗钙土、灰褐土为主,植物区系是较典型的温带森林草原植被类型,森林生态系统类型单纯,主要有华北落叶松林、樟子松林、油松林、云杉林、杜松林和白桦林,以及沙棘、虎榛子、绣线菊、刺玫等为主的灌丛或灌草丛。另有我国分布最南端的珍稀树种臭冷杉和华北地区唯一的常绿珍稀花灌木映红杜鹃。
(三)发展模式
西北部以右玉为中心,沿长城的左云、右玉、平鲁等县区,在严格保护人工林的基础上,适度发展林下育苗、沙棘果、芦笋等林下种植,发展林鸡类林禽等林下养殖;恒山以北及大同盆地天镇、阳高到山阴、朔城等县区的平原地区,可结合营造林工程,适度发展林药、林菌等林下种植和林禽等林下养殖;草原区可适度发展野生药材、野生菌类等林下采集加工;西南部主要包括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岢岚、神池、五寨等广大丘陵沟壑地区,可结合植树种草,适度发展林草、林药等林下种植;恒山以南广灵、灵丘县,以及五台山以北的代县、繁峙等丘陵地区属中温带针阔混交林区,优先发展林药、林菌等林下种植,规范发展林禽、林畜等林下养殖,引导发展野生药材、野生菌类等林下采集加工,可在保护好森林资源的基础上,鼓励发展森林人家、林家乐,大力开展森林康养为主,并逐步增加自然教育设施及功能的森林景观利用活动;宁武、繁峙县等亚高山草甸植物群落高原区域可适度发展野生菌类、野生中药材等林下采集加工。
(四)适宜发展品种
林药:黄芪、党参、黄芩、甘草、柴胡、小秦艽、酸枣、枸杞等;
林菌:银盘蘑菇、羊肚菌、地皮菜、猪苓等;
林茶:毛健草、黄芪、党参、红青稞等;
林果:沙棘、榛子、山楂等;
林草:苜蓿、聚合草等;
林粮:糜子、燕麦、藜麦、亚麻各类杂粮等;
林菜:黄花菜、蕨类、蒲公英、苦菜、蒙古韭(麻麻花)、芦笋、香椿等;
林禽:鸡等;
林畜:猪、羊、牛、驴、兔等;
林特:森林猪、鹿等;
林下采集加工:野生中药材、食用菌、林果、林菜、林特及药茶等采集加工。
二、吕梁山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林区
(一)区域范围
建设范围包括忻州市原平市、忻府区;吕梁市兴县、临县、岚县、孝义市、柳林县、方山县、中阳县、交口县、交城县、汾阳市、离石区、石楼县;太原市娄烦县、古交市、晋源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临汾市隰县、永和县、大宁县、吉县、乡宁县、蒲县、汾西县;运城市新绛县、稷山县、河津市、万荣县等30个县(市、区)。
(二)区域特点
该区域位于山西省中部西侧,吕梁山脉纵贯南北,全区地势呈中间高两翼低,大致可分为吕梁山中北部山区、吕梁山南部及沿黄河丘陵区、沿汾河平川区四种类型,平均海拔在800~1400米之间,属半干旱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具有四季分明、雨热同步、光照充足的特点,平均气温6.5~9 ℃,年均降水量仅472 毫米,年均日照时数2500~2800小时,无霜期为145~180天。土壤为灰褐土为主,主要树种有白皮松、辽东栎、油松、华北落叶松、杨桦、侧柏、白榆、刺槐、榆树等,以及桑树、红枣、核桃、杏树等经济林和文冠果、楸树、银杏、樟树等珍稀树种。
(三)发展模式
吕梁山中北部包括北起太原市娄烦、古交等市县,吕梁市岚县、方山,南到交口、孝义的大部分山区,植被覆盖较好,可大力发展林药、林菌、林茶等林下种植,规范发展林禽、林畜、林蜂、林特等林下养殖,适度发展山野菜、食用野生菌等林下采集加工;黄河沿岸包括吕梁市兴县、临县到临汾市永和、吉县的丘陵地区,黄土覆盖广,厚度大,地形破碎,可以积极发展林菌、林茶等林下种植,规范发展菌类、中药材等林产品采集加工,大力发展森林人家、林家乐、森林康养等森林景观利用;忻州市的原平、忻府等市区及汾河沿岸的太原市晋源、尖草坪、万柏林,吕梁市交城、文水、汾阳、孝义等平川区域,土壤肥沃,水源充足,可结合造林绿化,适宜发展现代立体化种植业,大力发展林药、林菌、林花、林菜等林下种植,适度发展林禽等林下养殖;吕梁山南部主要包括临汾市的蒲县、乡宁、汾西、隰县等丘陵区域,运城市新绛、稷山、河津、万荣等县区可积极发展林菌、林药等林下种植,规范发展林畜、林蜂、林特等林下养殖。
(四)发展品种
林药:柴胡、黄芩、酸枣、黄芪、连翘、枸杞(地骨皮)、半夏、地黄等;
林菌:松蘑菇、白蘑菇、香菇、羊肚菌、木耳、灵芝、猴头、松茸、地皮菜等;
林茶:枣芽、连翘、黄精、玫瑰、金花葵、槐花等;
林果:山杏、山桃、榛子、沙棘、文冠果、山楂等;
林花:芍药、牡丹、樱花、山梅花、菊花、栒子木、金银花等;
林草:苜蓿、苔草、聚合草等;
林粮:低杆高粱、谷子、豆类等;
林菜:蕨菜、苦菜、马齿苋、荠菜、蒲公英、薤白(小根蒜)、小茴香等;
林禽:鸡、鸭、鹅等;
林畜:马、牛、羊、猪等;
林渔:虹鳟鱼等;
林特:森林猪、梅花鹿、林麝、蟾蜍、黑蚱(蝉蜕)等;
林下采集加工:野生中药材、食用菌、林果、林菜及药茶等采集加工。
三、中南部盆地防护经济林区
(一)区域范围
建设范围包括忻州市定襄县;太原市清徐县、小店区;晋中市介休市、平遥县、祁县、太谷县、榆次区;吕梁市文水县;长治市潞州区、屯留区、上党区、潞城区、长子县、襄垣县;晋城市城区、高平市、泽州县;临汾市侯马市、襄汾县、曲沃县、尧都区、洪洞县;运城市盐湖区、临猗县、永济市、闻喜县、夏县、绛县等29个县(市、区)。
(二)区域特点
该区域分布于山西省中南部盆地区域,境内地势较低,主要呈现盆地、丘陵、谷地、平原等地貌,覆盖定襄、太原、晋中、长治、晋城、临汾、运城等盆地。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气温较高、热量充足,其中定襄、太原、晋中、阳泉、长治、晋城等盆地,年平均太阳总辐射量为每平方米4927.90兆焦耳,全年日照总时数为2600~2800小时,年平均降水量400~490毫米,气温8~11 ℃,无霜期153~178 天。临汾、运城盆地年平均降水量为480~570毫米,平均气温12~13.7 ℃,平均日照时数为2000~2600小时,无霜期180~210天。境内植物资源丰富、植物起源古老、单种属植物较多等特点,可分为经济林木、中草药用植物、纤维植物、糖类及淀粉植物、油料植物、饲草(料)植物、观赏植物等多种经济类型,其中多种植物兼有多种经济价值。在植物分布上,主要为阔叶落叶林,树种以栎类为主,常见有杨、柳、榆、槐、枹桐、梓树等树种,另有枣、梨、苹果、柿子、板栗、石榴等大量经济树种。
(三)发展模式
位于北部忻州盆地定襄县、太原盆地清徐、小店,吕梁市文水,晋中盆地榆次、太谷、祁县、介休、平遥等县区可积极发展林药、林菌、林花、林菜等林下种植,适度发展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养殖;西部临汾、运城盆地,主要包括临汾市侯马、襄汾、曲沃、尧都、洪洞等县市和运城市的盐湖、临猗、永济、闻喜、夏县、绛县等地区,可大力发展林药、林菜等林下种植,适度发展林禽、林畜、林渔等林下养殖。东部长治盆地、晋城盆地,包括长治市的潞州区、襄垣、屯留、长子、上党、潞城等县区和晋城市的高平、城区、泽州等市县,可积极发展林药、林菌、林茶、林花等林下种植,规范发展林禽、林畜等林下养殖,积极发展林下采集加工。
(四)发展品种
林药:柴胡、黄芩、连翘、地黄、米槐、党参、山茱萸、酸枣、黄精、银杏、皂荚等;
林菌:松蘑菇、白蘑菇、香菇、松菇、羊肚菌、木耳、猴头、茯苓、猪苓等;
林花:牡丹、芍药、菊花、丁香、海棠、石榴、木槿、玉兰花等;
林草:多花胡枝子、兰花棘豆、构树、紫穗槐、紫云英、紫花苜蓿、聚合草、树锦鸡儿等;
林茶:连翘、蒲公英、山楂、黄芪、党参、菊花、槐米、桑叶、酸枣、芦笋、杜仲叶等;
林果:花椒、翅果油、文冠果、黄连木、漆树、山核桃、杜仲、皂荚、胡桃、黑椋子等;
林粮:豆类、薯类以及花生、油菜籽等油料作物;
林菜:蕨菜、蒲公英、薤白(小根蒜)、灰灰菜、野韭菜、黄花菜、莴笋、黄姜、柑桔等。
林禽:鸡、鸭、鹅等;
林畜:马、牛、猪、羊等;
林渔:牛蛙、草鱼、连鱼、鲟鱼、鲶鱼、泥鳅等;
林特:蜂、麝、鹿、虾、蟹、蟾蜍、黑蚱(蝉蜕)、橙足鼯鼠或飞鼠(五灵脂)等;
林下产品采集加工:野生中药材、食用菌、林果、林菜及药茶等采集加工等。
四、太行山土石山水源涵养林区
(一)区域范围
建设范围包括忻州市五台县;太原市阳曲县、迎泽区、杏花岭区;阳泉市平定县、盂县、城区、矿区、郊区;晋中市榆社县、和顺县、左权县、寿阳县、昔阳县、灵石县;长治市平顺县、黎城县、壶关县、武乡县、沁源县、沁县;临汾市霍州市、安泽县、翼城县、古县、浮山县;晋城市陵川县、沁水县、阳城县;运城市垣曲县、平陆县、芮城县等32个县(市、区)。
(二)区域特点
该区域位于山西省东南部,黄土高原东南缘,东倚太行山脉,西屏太岳山麓,南连中条山峰,群山环绕、山峦起伏、地形复杂,大致可分为山地、丘陵、盆地、河谷、平原等多种类型,平均海拔800~1500米。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受大陆性季风影响,虽然维度较低,但因地势高而气温较低,然雨量充沛,湿度较大,为全省半湿润地区,年均日照时数为2400~2650小时,平均气温为5~10 ℃摄氏度,降水量450~570毫米之间,多年无霜期为120~160天,最佳旅游季节为4月至10月,早午晚温差变化微小,是旅游、观光的理想胜地。植物资源以针阔混交林和天然次生林为主,树种以栎类为主,其次是油松、侧柏、白皮松、华山松、山杨、白桦等树种,夹杂有灌木和草本植物。
(三)发展模式
东北部阳泉市的盂县、郊区、平定县大部区域,可大力发展林菌、林药、林菜、林花等林下种植,规范发展林禽、林畜、林渔、林蜂、林特等林下养殖,积极发展森林康养,打造森林人家、林家乐等森林景观利用;太行山、吕梁山延伸交界地带的太原市阳曲县、晋中市寿阳县等山地区域,可积极发展林菌、林药、林茶等林下种植,规范发展林畜、林特、林蜂等林下养殖;沿太行山东部区域、包括忻州市的五台县,阳泉市的盂县、平定,晋中市的和顺、左权、榆社,长治市的黎城、壶关、平顺,和沿太岳包括长治市的武乡、沁县、沁源,晋城市的陵川等西部区域,可积极发展林菌、林药等林下种植,规范发展林畜、林蜂、林特等林下养殖,适度发展山野菜、连翘等林下采集加工,积极发展森林人家、林家乐等森林景观利用;中条山区域,包括晋城市的沁水、阳城,运城市的垣曲、平陆、芮城等地区,可积极发展林药、林菌、林茶等林下种植,规范发展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养殖,积极发展林下采集加工,大力发展森林人家、林家乐、森林康养等森林景观利用。
(四)适宜发展品种
林药:连翘、皂荚、党参、柴胡、黄芩、山茱萸、芍药、酸枣、半夏、地黄等;
林菌:松蘑菇、白蘑菇、黑木耳、猪苓、香菇、羊肚菌、猴头菇、茯苓等;
林茶:党参、连翘、紫苏、桑叶、山楂、酸枣、蒲公英、槐花、决明子、菊花、金银花等;
林果:山桃、山杏、杜梨、酸枣、榛、文冠果等;
林花:牡丹、月季、紫薇、樱花、海棠、紫荆花、石榴、榆叶梅、美人梅、桃花、丁香花、金银花、山梅花、黄刺玫等;
林草:黑麦草、苜蓿、沙打旺、墨西哥玉米草、鸭茅、籽粒苋、苏丹草等;
林粮:豆类、薯类、杂粮等;
林菜:蒲公英、灰灰菜、薤白(小根蒜)、野韭菜、黄花菜、苦苣、蕨菜、油菜、莴苣、白菜、甘薯等;
林禽:鸡、鸭、鹅等;
林畜:牛、羊、猪等;
林渔:草鱼、虹鳟鱼、鲈鱼、小龙虾等;
林特:蜂、美洲蛙、鹿、水蛭、蟾蜍、黑蚱(蝉蜕)、橙足鼯鼠或飞鼠(五灵脂)等;
林下采集加工:野生中药材、食用菌、林果、林菜及药茶等采集加工。
第四章 重点领域
一、积极推广林下中药材产业
在保障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的前提下,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大力发展林下中药材。以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三个通则为技术指南,选择林下中药材资源丰富的地区,开展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试点建设工作。积极推广生态培育技术,建设一批林下中药材试点示范基地,推进林下中药材产业绿色发展。
二、大力发展林下食用菌产业
积极推广食用菌标准化示范种植,培育优质林下食用菌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强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以标准研究制定、检测检验技术和建立全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等为重点,提高产品质量与安全,加速向标准化、国际化方向发展。针对重点经济菌种加强人工繁育,鼓励商业化栽培,确保食用菌质量,促进菌根性食用菌与林木生长和谐共生。
三、科学引导林下养殖产业
进一步完善林下养殖管理制度,遵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制定负面清单,尤其是野生动物人工驯养、观赏、繁殖产业,推动保护、繁育与利用,实现规范有序发展。
积极推广科学实用的林下养殖技术,以非重点野生保护动物为主攻方向,培育林下养殖基地和养殖大户,提升繁育能力,扩大种群规模,丰富产品类型,增加市场供给。
四、有序发展林下采集产业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强化林下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对林下资源采集、加工、利用和实施集约化经营管理的研究,制定相应经营技术标准和规程,加快人工扩繁进度,提高林下采集资源品质,实现林农、企业对林下资源的自觉保护、科学采收、有序利用,可持续经营的有序发展。
五、加快发展森林康养产业
依托全省资源优势,围绕差异化发展、优势互补的森林康养产业集群目标,建设一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打造一批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创建一批森林康养特色小镇、森林康养人家。不断丰富森林康养产品,开展保健养生、康复疗养、健康养老、休闲游憩等森林康养服务,构建产业平台、生态旅游等多项保障体系协同联动,促进森林康养快速发展。
第五章 支撑保障
一、完善政策体系
一是用好林权保障政策。鼓励利用各类适宜林地发展林下经济,通过土地流转以及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合法流转集体所有的荒山、荒丘、荒地、荒沙、荒滩等未利用地经营权,符合政策的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依法登记造册,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切实保障土地流转各方合法权益。二是完善资金投入机制。积极探索林下经济项目入股保底分红、效益分红以及林地流转或入股收益、劳务收益的实现机制,促进龙头企业、合作社、林农形成紧密的产业发展共同体,明确林农在产业发展各个环节上的利益分配,确保林农获得稳定收益。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探索“政府+银行+企业+农户+保险”五位一体的合作贷款模式,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稳步推进农户信用评估和林权抵押贷款,扩大林农贷款覆盖面。四是纳入森林保险范畴。加大森林保险政策宣传,引导林下经济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参加各类保险,增强灾害风险防范应对能力。
二、加强基础建设
一是加强综合配套设施建设。结合林下经济基地建设,合理配套林下经济产业必备供水供电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区域林下经济发展监测监管信息化平台,搭建物流网络平台,加快林区物流、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强化适用技术研究应用。重点开展良种选育、仿野生栽培、节水保土、无公害病虫害防治、产品精深加工、储藏保鲜等先进实用技术的科研攻关,培训推广、技术应用。三是组建专业人才队伍。加大经营管理、技能服务、乡土专家的培养力度,切实提升林下经济产业人力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水平。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发明专利申请和保护。
三、严格生态保护
一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开展林下经济相关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二是强化资源利用监管。强化林地资源利用监督管理,将林下经济发展纳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体系。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擅自改变林地性质或乱砍滥伐、毁坏林木,或乱开滥垦、破坏草原。在集中连片大规模建设林下经济基地前,要进行必要的环境或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三是制定发展负面清单。根据各地森林资源状况和林农种养传统,以县为单位制定林下经济发展负面清单,科学评估可发展林下经济的林地范围及利用方式,严禁在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发展林下种植和养殖。合理确定林下经济发展的产业类别、规模以及利用强度,防止对林下微生物、植物的过度破坏和水土流失。